[2005-03-07] 阿巴斯說布什無權決定巴以和平協議
【文匯專訊】在最新一期美國《時代》週刊刊登的專訪中,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說,美國總統布什既不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和平進程的主要推動者,也無權決定巴以和平協議的內容。
阿巴斯對《時代》週刊說:「我不認為我們實行民主是因為布什總統的施壓。我們決定我們要採取民主程序,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對於美國總統布什對以色列的某些承諾,阿巴斯評論說:「布什總統無權在最終地位問題上偏袒一方。」布什的承諾主要與1948年所佔領土、1967年邊境和耶路撒冷問題有關。
阿巴斯說:「這些問題應該留到最後階段,而不是現在解決。他(布什)不能代表巴勒斯坦民眾承諾什麼。我們才有權說『是』或『不』。」他說,如果巴勒斯坦要在任何關鍵問題上讓步,都應該由巴勒斯坦人公投決定。
阿巴斯認為,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哈馬斯)會在立法委員會中佔據席位,「他們應該進入議會,他們也將分擔責任」。雖然美國視哈馬斯為恐怖組織。但阿巴斯說,哈馬斯在巴勒斯坦地方選舉中贏得席位,這說明有必要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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