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7] 郭樹清:央行正研究拓展港澳人民幣業務
【文匯專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7日在北京透露,在鞏固現有港澳人民幣業務基礎上,央行堅持有序開放、循序漸進、風險可控的原則,正在深入研究拓展港澳人民幣業務有關問題。
據新華網報道,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的郭樹清委員說,目前香港、澳門銀行開展個人人民幣各項業務進展順利,清算安排運行良好,促進了內地與港澳共同繁榮,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他說,為港澳地區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服務,順應了港澳與內地經濟金融進一步融合的客觀需要,其發展過程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原則下內地與港澳貨幣當局間密切協作、相互配合的良好合作關係。
據介紹,為便利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經貿和人員往來,引導在香港的人民幣有序回流,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於2003年11月19日宣佈,為香港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在借鑒香港經驗的基礎上,2004年8月4日,人民銀行宣佈為澳門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
中國人民銀行與港澳兩地貨幣當局溝通,以公開、公正的方式分別選擇了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作為港澳個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簡稱「清算行」),授權它們為自願接受清算條件和安排的港澳銀行(簡稱「參加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清算業務。現階段參加行可以辦理的個人人民幣業務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銀行卡業務。
目前,港澳兩地分別有44家和15家銀行與清算行簽訂清算協議,並各自從2004年2月25日和11月3日起,全面啟動個人人民幣業務。
到2004年11月底,香港各參加行存款餘額106億元。2004年底,清算行在人民銀行的清算賬戶餘額120億元;清算行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共賣出美元折合人民幣96億元;香港銀行共向內地匯入匯款6770筆,金額2.6億元;香港銀行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在內地使用的交易金額為6426萬元人民幣,內地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在香港交易金額為29億港幣。
到2004年11月底,澳門各參加行存款餘額4963萬元。2004年底,清算行在人民銀行的清算賬戶餘額8371萬元;清算行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共賣出美元及港元折合人民幣9555萬元;澳門銀行共向內地匯入匯款27筆,金額103萬元;澳門銀行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在內地使用的交易金額為3萬元人民幣,內地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在澳門交易金額為7.2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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