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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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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2] 北京公安機關未批准五一期間涉日遊行

【文匯專訊】北京市公安局明確闢謠,表示將堅決依法查處組織、煽動非法遊行人員

 近日,有人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散佈「五一」期間要舉行涉日遊行消息,並稱遊行已獲得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對此,北京市公安局負責人馬振川前日明確表示:目前為止,首都公安機關沒有批准一起相關的遊行。對於組織、煽動非法集會、遊行的人員和藉機進行打砸搶燒等違法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稱,警方充分理解廣大群眾和學生的愛國熱情。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有關法規,凡舉行遊行示威活動的,須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並在獲得公安機關依法許可後,依法舉行,未經公安機關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等進行的,在進行中出現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情況的,均是非法行為。迄今為止,首都公安機關沒有批准一起相關遊行。極個別人利用互聯網和手機短信散佈五一期間舉行集會、遊行,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馬振川還說,北京是首都,代表著中國的形像。希望群眾和青年從大局出發,冷靜理智、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情感,不信謠、不傳謠、不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要參加非法舉行的集會、遊行;也不要利用互聯網和手機短信等形式傳播鼓動集會、遊行的信息。對於組織、煽動非法集會、遊行的人員和藉機進行打砸搶燒等違法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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