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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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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2] 拉脫維亞議會批准《歐盟憲法條約》

【文匯專訊】拉脫維亞議會2日上午以絕對多數票批准了《歐盟憲法條約》。

 據新華網報道,按照拉脫維亞憲法的有關規定,《歐盟憲法條約》必須得到議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支持才能通過。在上午進行的議會表決中,71名議員支持該憲法條約,5名反對,6名投了棄權票。至此,已有10個歐盟國家批准了該憲法條約。法國和荷蘭舉行的全民公決則否決了該憲法條約。

 2004年6月,歐盟25個成員國領導人一致通過了歐盟憲法草案的最終文本,同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根據規定,該條約必須在歐盟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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