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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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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4] 港一商人涉用包裹遞雙槍 被警方拘捕控罪

【文匯專訊】快遞公司從加拿大空運來港的包裹中,發現兩支懷疑手鎗,遂向香港海關舉報。香港警方其後接手調查,派警員假扮速遞員送貨,在貨主收貨後表露身份將對方拘捕。涉案收貨人為一名中年商人,現被控一項無牌藏有火器罪,案件昨日在香港高院開審。

 46歲男被告許銳生,報稱商人,亦是槍會成員。他被控在02年11月29日,在其大欖的居所內,無牌藏有兩支自動上膛手鎗。控方在開案辭中表示,案發前一日的下午,一架由北美洲出發的聯邦快遞貨運專機抵達香港赤臘角機場;職員卸貨後,為貨物作例行X光檢查,發現其中一件包裹內藏一個金屬花瓶,花瓶內卻放了兩支類似手鎗物體。

 聯邦快遞職員發現懷疑手鎗後,實時報告海關。海關人員拆箱檢驗,發現它們是為真槍,不過並無子彈在內,遂通知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軍火專家證實兩槍性能良好,將其發射零件拆除後,再把它們放回包裹內。警方接手案件後,決定派探員將包裹照常送達收貨人處,並暗中監視。探員先根據貨單所寫的電話致電,接聽的被告菲傭表示可以代為簽收,但探員表明必須由收貨人親自收貨。

 探員翌日再致電,確定收貨人在家時,便假扮聯邦快遞職員上門,被告簽收時承認是貨單收貨人。探員在交貨後再在其住所門外潛伏,待被告跟隨菲傭外出時將他拘捕。警方其後在他住所及辦公室搜查,起回包裹內的手鎗與花瓶、一批與槍械有關的雜誌、及其槍會資料等。據入境處紀錄,被告在案發前大半月離開香港,於包裹抵達同一天才回港。控方指稱有關包裹是他在案發前兩日,由加拿大速遞返自己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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