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4] 美「偷渡皇后」面臨終身監禁
【文匯專訊】據美聯社、《紐約每日新聞》23日報道,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在經過為期4周的庭審後,本週三宣佈美國華裔女蛇頭的鄭翠萍共謀罪、洗錢罪、收取敲詐贖金罪等三項罪名成立。這三項罪名將使她面臨35年的司法監禁。而如果陪審團對她的最後一項罪名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她將被判終身監禁。
鄭翠萍面臨的五項指控
指控一:共謀罪:參與國際人口走私和人質綁架行動(已定罪)。
指控二:人質綁架罪:將某偷渡船上的130名非法移民帶到波士頓和紐約,扣為人質(未定罪)。
指控三:洗錢罪:匯送3萬美元,用來偷渡4名華裔移民(已定罪)。
指控四:洗錢罪:匯送6萬美元到泰國,用作偷渡300華裔移民的資金(無罪)。
指控五:收取敲詐贖金罪:向非法移民家人索取錢財(已定罪)。
「黃金冒險號」令身份曝光
據悉,鄭翠萍(上圖)於1949年出生於中國福建長樂一個鄉村,1981年從香港偷渡到美國紐約,並且一步步成了「唐人街教母」,靠地下錢莊和國際人口走私生意大發橫財,人稱「偷渡皇后」、「蛇頭之母」。
1993年6月6日,在鄭翠萍的安排下,近300名偷渡者乘坐早已報廢的「黃金冒險號」貨輪,歷經數月海上顛簸到達紐約附近海域,然而,接應此次偷渡的紐約華裔幫派產生內訌,負責押運偷渡船隻的鄭翠萍幫兇將船隻在長島海灘擱淺,然後命令所有偷渡者跳海游上岸,這起事件導致10名不會游泳的偷渡者在海水中被溺斃,多人遭遇體溫降低和其他傷害。紐約檢查官指控稱,「偷渡皇后」鄭翠萍正是這一慘案背後的主謀。
「最嚴重指控」仍未定罪
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最近對此案進行了庭審,在經過為期4周的審理後,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於6月22日宣佈鄭翠萍共謀罪、一項洗錢罪、收取敲詐贖金罪等三項罪名成立。
據報道,這三項罪名加起來,將使鄭翠萍至少面臨35年的司法監禁。然而,陪審團在5天的爭議後,仍然無法就針對鄭翠萍最嚴重的指控——人質綁架罪達成一致意見。陪審團於23日重新就這項罪名進行了討論,如果該項罪名被判成立,那麼鄭翠萍將被判處終身監禁,並且不准保釋。
涉嫌另一起海上偷渡災難
鄭翠萍的辯護律師勞倫斯﹒赫奇海瑟稱,即使是35年的司法監禁,對於現年56歲的鄭翠萍來說,也跟判處終身監禁差不了多少。
據悉,鄭翠萍還涉嫌另一起偷渡災難,1998年,鄭翠萍操縱的一艘偷渡船在危地馬拉的一個海濱小鎮附近沉沒,導致14名移民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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