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豫醫院遺棄並致患者死亡責任人被判刑
【文匯專訊】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30日通報河南省新鄭市中醫院遺棄並導致患者死亡事件的處理結果,據新華網報道,醫院原院長、外三科主任以及參與遺棄患者行為的有關當事人均被新鄭市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2003年11月,河南省新鄭市中醫院發生一起遺棄患者並導致患者死亡的惡性事件。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責成河南省衛生廳、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進行查處。 日前,河南省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根據事件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和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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