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1] 國內首例臨終關懷案審結
【文匯專訊】人民法院報報道,天津市東麗區一對夫妻「冷戰」期間,妻子不幸患上癌症。丈夫在支付了首次醫療費後就沒再盡義務,妻子為此提起了一場罕見的訴訟,要求丈夫在支付相關費用的同時對她進行臨終關懷。前不久,天津東麗區法院的法官經過調解,使這對怨偶達成調解協議,為重病在身的當事人送去了真正的臨終關懷。
此案的妻子現年39歲,1987年1月結婚。同年7月,因為女兒早產,她辭職在家照料女兒。由於種種原因,夫妻之間出現了隔閡,2003年12月,就在這段婚姻即將結束時,妻子被確診患上了膽管癌,丈夫在為她支付了14萬元醫療費後就沒再盡義務。
今年4月,妻子再次發病,6月住進醫院。因為丈夫不再支付醫療費,妻子向天津東麗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丈夫給付扶養費1.5萬元、治療費5萬元,並要求對其進行臨終關懷和照顧,直至其生命終結。
天津東麗區法院受理此案後,為了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的保障,做了大量深入的準備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丈夫給付妻子扶養費5萬元,今後發生的治療費用由丈夫負擔。另外,丈夫還寫了一紙臨終關懷承諾書,附在調解書後。
據瞭解,這是國內首例訴請臨終關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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