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1] 賴昌星聆訊記錄今公開 曾受到討債者威脅
【文匯專訊】已被加拿大多次拒絕難民身份、目前正等待加最高法院對其上訴舉行聽證會的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上周末因在一家中國餐館參加聚會超過3小時的外出時間而被逮捕。
據加通社今日報道,加拿大移民局北京時間20日公佈了賴昌星被拘捕後的拘留聆訊記錄,牽扯出有關賴昌星財政狀況疑雲。
賴昌星在拘留中心結識當地黑幫成員
據加通社報道,加移民局北京時間20日公佈了賴昌星被拘捕後的拘留聆訊記錄。賴昌星當日在聆訊中說,上週六晚7時,他接到當晚聚會主人、一位英文名叫威廉(音譯)的朱姓男子的電話,邀請他參加其女兒的生日宴會。因為近來經常在街頭遇到對方帶女兒上街,很喜歡這個2歲的小女孩,賴昌星遂決定短時間離家,前往赴宴。
賴昌星隨即打電話給一位叫阿平(音譯)的朋友,由對方開車送他前往位於溫哥華西區渥烈治購物中心的一家中國餐館———富臨魚翅酒家。當時座上賓客除威廉及其女兒外,賴昌星只認識一對夫婦。
賴昌星在聆訊中表示,他與威廉是2000年在一座監獄內的教堂裡認識的,當時他被關押在溫哥華華人社區的拘留中心。賴昌星表示,自己從未問及對方為何被關押在拘留中心,也不知對方與大圈幫(當地黑幫)有關聯,自己甚至不清楚何為大圈幫。
此後二人一直沒有聯絡,直至3個多月前,賴昌星在住所附近再次遇到對方。但移民局律師特倫質疑賴昌星說詞的可信性。
賴昌星被捕前一天晚上有人告發其將違反宵禁令
聆訊記錄還披露,此番賴昌星被發現違反宵禁令而被捕,皆因一個叫托尼(音譯)的男子在前一天上午向移民局告發,稱賴昌星第二天晚上宵禁時間過後會外出赴宴。
特倫指出,賴昌星明知已過宵禁時間,仍然外出赴宴,實為藐視加拿大移民法律。移民局已作出決定:繼續拘留賴昌星7日,並將在26日對賴昌星再次進行聆訊。如果賴昌星被繼續關押,那麼移民和難民法庭將會每隔30天核查一次賴昌星的身份。
但賴昌星堅稱是在赴宴當晚才獲悉有生日宴會,如果托尼早一日已知曉,這可能是個圈套。
告密者稱賴昌星欠其20萬加元
聆訊還揭露,托尼曾聲稱賴昌星欠其20萬加元。
賴昌星則表示,托尼曾經威脅過自己,並給其家庭寫信,自己留有信件證據。但他表示,早在今年初,自己在香港的「朋友」已經用港幣還清了欠款。
目前可能有香港公司在為賴昌星提供資助
聆訊再次牽扯出有關賴昌星財政狀況疑雲。特倫指出,賴昌星曾在不同場合稱自己的財政狀況不太好,錢財正在耗盡。
但聆訊記錄指出,有信息表明香港還有一家公司在為賴昌星提供資助,這不得不使人質疑他沒錢的可信度。
背景鍊接
2002年6月,賴昌星獲准有條件釋放後,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繼續關押賴昌星夫婦作出明確規定:兩人繳納8萬加元保釋金;禁止去賭場或與黑幫成員發生聯繫;必須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時;每天晚上必須在6時30分前回到住所。另外,要定期向當局報到。
據悉,這是賴昌星第二次違反保釋規定,擅自離開他所居住的公寓。今年1月,賴昌星出現在一家賭場,並被拍照,因此已遭到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