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8] 新疆原阜康市副市長因阜康礦難被捕
【文匯專訊】新疆檢察部門27日證實,包括原阜康市一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在內,7名阜康「7·11」礦難涉案人員,已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捕。
據《人民日報》報道,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李至倫在近期一次答記者問中說:經調查,阜康市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收受該煤礦(阜康神龍煤礦)禮金,並以別人名義參與該礦的煤炭運輸營利活動。
阜康市人民檢察院此前公佈,另6名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為原阜康神龍煤礦董事長和管理、技術人員,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其批准逮捕。
7月11日,新疆阜康神龍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難、4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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