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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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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8] 準女婿「鳩佔鵲巢」老翁憤怒「奪」回

【文匯專訊】據解放日報報道,年屆六旬的上海市民曾楓,將自己的房子交給一家房產公司用於安置動遷居民後,與房產公司簽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折價購買另一套公寓。而公寓建成後,卻發現自己預見的產權居然在自己曾經的準女婿名下,遂將其告上法庭。日前,黃浦區法院判決曾楓在這起財產權屬糾紛案中勝訴。

 鵲巢鳩佔

 5年前,曾楓將自己位於浦東的一套房子交給一家房產公司,用於該公司安置動遷居民。房產公司承諾,等公司在人民廣場附近的商品房建成後,以優惠價提供給老張一套房子。雙方約定,房產公司提供的房子只能由曾楓及其配偶或子女購買。

 2002年7月,房產公司與曾楓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購買即將建成的人民廣場附近公寓房一套,扣除曾楓提供的動遷房,房價為44萬餘元,折合每平方米約4800元。去年,公寓建成,曾楓驚訝的發現,自己預購的公寓產權竟被一個叫吳良的年輕人登記了。

 準女婿捷足先登

 吳良曾是曾楓的準女婿。他和曾的女兒差點就結婚,最後卻因種種原因而分手。那麼,曾楓預購的商品房的產權怎麼會登記在吳良名下的呢?

 曾楓詢問房產公司後恍然大悟。原來,曾楓之女與吳良即將結婚時,曾楓決定將這套房屋給女兒做婚房,並電話通知房產公司由女兒、「女婿」前來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但辦理手續時只來了吳良一人。於是,在吳良補交房屋差價後,這套房屋產權就登記到了他的名下。曾楓認為,吳良未經自己同意,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他的名下,侵害了自己的財產權益,於是將吳良告上法庭。

 證據討回公道

 法庭上,吳良辯稱,自己偶然選擇了這家房產公司,雙方自行協商後簽定了售房合同。但房產公司在法庭上稱,他們認為吳良是曾楓的女婿才與他簽定合同,否則當時房價為每平方9800元,怎麼可能以每平方4800元的價格賣給他呢?

 為了證明事實真相,曾楓出示了一系列證據:他當年交出的動遷房的評估報告、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商品房預售合同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曾楓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優於吳良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可認定吳良以曾楓「女婿」的身份,在未經曾楓同意的情況下,與房產公司簽定購房合同,侵害了曾楓的財產權。據此,法院判決吳良將房屋所有權歸還曾楓,曾楓將吳良支付的購房款差價44萬餘元歸還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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