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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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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廣州五羊雕塑圖案起紛爭

【文匯專訊】使用五羊雕塑形像的眾多企業面臨侵權追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家樂福廣州賣場涉嫌侵犯五羊雕塑著作權一事正式立案。記者從廣州雕塑院代理方,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獲悉,目前,首批20多家著名企業面臨被起訴的命運。此外,廣州百餘家企事業最近已收到一份關於追究五羊雕塑著作權侵權問題的律師函,其中不乏一些歷史悠久的大型國企。一石激起千層浪,目前,關於五羊雕塑著作權歸屬問題爭議頗大,它究竟是屬於廣州市政府,還是廣州雕塑院,或者作者所有?一時眾說紛紜。

 家樂福被索賠30萬元

 記者日前在家樂福新光廣場店的電梯入口處看到,牆上掛有一副巨大的印有五羊雕塑圖案的宣傳畫,並寫有「歡迎來家樂福」的字樣。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張景華律師告訴記者,家樂福廣州四家分店中,有兩家分店採用了這一宣傳畫,已對五羊雕塑的著作權造成侵權。為此,家樂福將被推上了法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日正式對此立案處理。廣州雕塑院方面要求家樂福停止侵權,並對侵權一事賠償30萬元人民幣。此外,廣州酒家等第一批20多家企業也面臨被起訴的命運。

 家樂福方面似乎並不清楚被起訴的情況,聽到這一消息時很驚訝。

 「我暫時還未聽到有關情況。至於下一步的計劃,需要與律師商量再作出回應。」家樂福廣州區公共事務部的羅小姐表示,康王路分店的五羊雕塑照片是開店的時候掛上去的,目的是為了讓這家跨國公司更有廣州本土氣息,「五羊、木棉花都是能代表廣州的東西,沒想到會涉及侵權的問題。」羅小姐強調,既然對方提出異議,他們將把照片換下來。

 但對於他們所掛的照片是創作者的著作權問題,還是攝影者的所有權問題,羅小姐似乎存在疑問。

 形像使用涉及多個行業

 據介紹,家樂福不是使用五羊雕塑形像的唯一企業,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剛開始接手五羊雕塑著作權糾紛案件時,曾作出初步統計,廣州有不少於60家企業以五羊雕塑為商標。

 「後來,我們專門組建了由7人組成的調查小組,發現侵權行為原來比想像中更為嚴重!」張景華律師說,在商場貨架裡面隨便看看,都可以找到包裝上有五羊雕塑圖案的商品,比如說煙、酒、油漆、月餅、電話卡等,甚至路邊廣告牌、出租車上、游船上都可以看到五羊雕塑的圖片。他說,對五羊雕塑的侵權,已涉及到生活中的任何一個角落。

 廣州雕塑院有關人士認為,正因為五羊雕塑得到了廣大市民的青睞和中外遊客的喜愛,因此它也成了許多商家在推廣產品、樹立品牌時的最佳「道具」,很少有人想起它的創作單位和作者應該享有的合法權益。該院已經正式委託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代理其雕塑作品的著作權許可使用事項。

 過百企業被告侵權

 張景華律師告訴記者,對於擅自採用「五羊雕塑」形像的數百家企業已經發出律師函,要求他們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支付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如訴訟費、代理費、調查費等,此外還需要賠償作者的精神損失,並要求侵權方公開賠禮道歉。

 據介紹,這些企業的侵權種類主要有如下幾個形式:1.在產品外觀設計上使用「五羊雕塑」圖案;2.在產品外包裝上使用「五羊雕塑」圖案;3.在出版物上使用;4.在商標圖案上使用;5.在街上廣告上使用。侵權的企業中不乏一些歷史悠久的老牌企業,也有大型的外資企業。

 張景華律師對記者表示,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因此,委託人將進一步提起法律訴訟,追索經濟損失,包括商標異議費、代理費、訴訟費等。

 不過,張景華同時表示,只要經雙方友好協商後得到他們的許可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繼續使用。而對於那些未能協商一致的使用者,將訴諸法律手段。

  省地圖出版社停用五羊標誌

 在事件之前,不少有關廣州的旅遊介紹、地圖等,上面都印了五羊雕塑這一廣州的標誌。但細心的讀者會發現,近來五羊雕塑的照片已經開始逐漸減少「曝光」的機會了。原來,廣東省地圖出版社也被列入了格林律師事務所的被調查名單,隨後廣東省地圖出版社就取消了五羊雕塑的「出鏡」機會,用其他的圖片代替。

 廣東省地圖出版社的工作人員向記者承認,前不久確實收到了律師函,而且在2個月前已經停止使用五羊雕塑的「特寫照」,取而代之的是廣州風景照片。「我們現在已經全部停用五羊雕塑的照片了。其實即使全部不能用五羊雕塑的照片,對我們影響也不是很大。我們的書是每三個月更新一次的,所以現在市面上的舊書應該不多。」

 據廣東省地圖出版社的工作人員透露,新使用的風景照片中,五羊雕塑從「主角」變成「配角」,被塞到照片的某個角落了。該工作人員認為,在照片中,五羊雕塑不是主體,「問題應該不大」。

 該出版社一名姓練的總編表示:「問題太複雜,而且對方提出的要求並不是十分有道理。」她不願意透露更多的情況,只是表示,之前確實已經收到律師函,而且他們已經向對方作出回應。

  新聞背景 「五羊雕塑」侵權案

 「五羊雕像」是廣州市雕塑院尹積昌等3位雕塑家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創作的市政項目,是享譽海內外的雕塑作品。

 2004年12月,北京某知識產權公司向廣州雕塑院通報:該公司在商標監測過程中發現,在2004年第46期商標公告中有廣州市某公司先後註冊的「五羊仙」、「五羊醇」等6個以「五羊」命名並含有「五羊雕塑」圖案的商標。而之後還發現不斷有類似的商標被註冊。據統計,近年來?「五羊雕塑」圖案被廣泛應用在商標註冊、廣告宣傳等方面。除極個別活動外,絕大多數對五羊雕塑圖案的使用都沒有得到廣州市雕塑院和作者的授權。廣州雕塑院於是委託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代理「五羊雕塑」以及其他著作權糾紛案件。

 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經過調查後,對廣州數百家企業發出律師函,並對家樂福提出起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日正式立案處理。

 五羊圖案姓「公」還是姓「私」

 很多企業平安地使用了幾十年突聽說侵權心不甘 已有企業準備改商標雕塑

 時報記者昨日採訪了部分「五羊雕塑」圖案的使用者,他們對此反應相當強烈。有企業認為,「五羊雕塑」是公共財產,申請「五羊」商標有助於弘揚廣州「五羊」悠久的文化歷史。而廣州雕塑院代表律師則指出,即使是廣州市政府委託雕塑院製作,也不影響作者擁有五羊雕塑的著作權。

 據悉,目前已有使用「五羊雕塑」圖案的企業找律師與對方協商,並做好最壞打算準備改商標。

 五羊油漆:已用了30多年突然聽說侵權

 五羊油漆在廣州家喻戶曉。但目前,已經使用30多年「五羊」標誌的油漆公司也接到了律師函,指他們使用的「五羊」商標侵犯了創作者的著作權。「我們通過合法的途徑註冊並使用了五羊標誌起碼有33年的歷史,現在突然告訴我們這個商標侵權,我們肯定心有不甘啦。」廣州市五羊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的謝主任表示目前正在讓律師與對方進行協商。

 謝主任告訴記者,在60年代他們就已開始使用五羊這一商標了,幾十年以來,企業在銷售和宣傳的同時,也在為「五羊」這個城市標誌進行宣傳。「一直以來,企業和政府都在為相互推動『五羊』這一品牌而努力。」

 但五羊油漆公司萬萬沒想到,「五羊」這一商標在註冊使用了30多年後,居然會被人認為是侵權。「當時是政府讓廣州雕塑院來搞的,這個雕塑是創作者根據政府的有關要求來創作的,所以這個著作權不應該屬於個人,而應該屬於市政府的。」用了幾十年的商標,突然被人認作侵權,五羊油漆公司顯然仍不能接受這一說法。

 因此,雖然已收到律師函,五羊油漆公司目前仍處於觀望狀態。謝主任表示,他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改商標,目前也正在籌備這方面的工作,以防萬一。當然,這也是五羊油漆公司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各方爭論

 焦點一:「五羊雕塑」著作權歸誰

 企業:應屬公共財產

 企業負責人認為,「五羊雕塑」作為廣州市城市雕塑的代表,已經成為一個公共藝術符號,「五羊雕塑」是公共財產,擁有一定的知名度,申請「五羊」商標是廣州企業應盡的義務,有助於弘揚廣州「五羊」悠久的文化歷史。另一企業負責人也認為,「五羊雕塑」在最初屬於創作者無疑,但經過這麼多年,它已成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不能以相關法律界定它的所有權是某個人或是某個單位的。

 雕塑院:屬於作者毋庸置疑

 作為廣州雕塑院的代表,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景華認為,「五羊雕像」的著作權屬於廣州雕塑院和3位創作者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是廣州市政府委託廣州雕塑院製作,也不影響作者擁有五羊雕塑的著作權。

 因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業界專家:著作權歸屬是糾紛關鍵所在

  在五羊雕塑的知識產權糾紛中,五羊雕塑的著作權所屬一直撲朔迷離。當前,社會各方對此問題的關注焦點之一在於:作為廣州市城市標誌之一的「五羊雕塑」到底姓「公」還是姓「私」?對此,目前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佔用了公共資源才有今天的知名度,所以「五羊雕塑」是公共財產;另一方觀點認為,「五羊雕塑」著作權應該屬於廣州雕塑院。

 廣州偉成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葛偉清經理認為,1960年建成的「五羊雕塑」,由於缺乏相關的證據證明當時創作情況,現在就說著作權是誰的並不是很嚴格。

 廣州某律師事務所一黎姓律師認為,「五羊雕塑著作權究竟是屬於廣州市政府、廣州雕塑院還是屬於作者呢?這是五羊雕塑知識產權糾紛的一個關鍵所在」,黎律師告訴記者,著作權究竟歸誰必須根據當時的歷史條件來確定。即使五羊雕塑的著作權不是屬於廣州市政府,著作權屬於廣州雕塑院和屬於作者的這兩種情況在權利期限上又有很大的區別。如果著作權屬於廣州雕塑院,那麼權利期限是從作品公開發表之日開始算起50年,所剩下的時間其實已經不多;如果著作權屬於作者所有,權利期限直至作者死後50年。如今五羊雕塑仍有部分作者健在,這種情況則著作權期限還有超過50年的時間。

 「現在這件事到底版權屬於誰的,我覺得很難講,現在簡單談侵權還為時過早。而且,作為國內城市雕塑維權第一案,影響巨大,肯定要認真研究才能定。我想這也給司法界出了一個新課題,相信有關方面會作出一個司法解釋。」黎律師表示。

 焦點二:著作權與商標權

 業界專家:將引起二者間的權利衝突

 黎律師說,廣州有許多以五羊雕塑形像作為商標圖案的商標,其中已經註冊超過10年以上的不在少數,更有部分是有悠久歷史的著名商標。如果現在重新追究這些商標持有者的侵權責任,恐怕含有「五羊雕塑」圖形的商標會引起著作權和商標權的權利衝突問題。

 「商標由國家商標局核准註冊的,一旦成功註冊,商標持有人則擁有商標權,包括使用權、轉讓權、許可權和禁止別人使用權,這是經過國家核准的權利。」黎律師說,商標權和著作權之間是平等的,不存在以一種權利去指控另一種權利侵權的可能性。如果提出某些使用五羊雕塑形像的企業侵犯著作權,那麼必須先對已經存在的商標提出撤銷。

 但如此一來,又將引出更難解決的問題。「這些五羊雕塑圖案的註冊商標註冊時間大多已經超過5年申請撤銷的期限,如果申請撤銷,則需要證明該商標是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註冊的。然而由於時間太久遠,要舉證相當困難,法院也很難判決。」黎律師這樣對記者說。

 廣州雕塑院:可申請停用侵權者商標

 但張景華律師卻認為,《商標法》第九條明文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廣州大部分企業申請商標行為在後,與五羊雕像享有在先著作權相衝突是非常明顯的。

 「對於超過5年的商標,我們可以向法院請求判令侵權者停止使用含有『五羊雕塑』圖形的商標」,張景華對記者說。

 焦點三:「五羊雕塑」圖案與形像

 企業:我們是重新描畫五羊

 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總經理吳家威昨日表示,利口福在推出一個新產品時,都會就商標是否侵權等問題向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咨詢,「羊城八景」月餅的外包裝上雖然是五羊圖案,但是並不表示這就是五羊雕塑。我們是重新將五羊描畫出來的,並沒有採用五羊雕塑的圖片,因此就不存在什麼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廣州雕塑院:從姿勢就可看出有無侵權

 張景華律師指出,如果他們認為沒有侵權,就必須證明在廣州雕塑院創作「五羊雕塑」之前就已經有五羊的造型,否則就無法很難擺脫刻意模仿的嫌疑。「從五羊的姿勢,擺放位置等來判斷,其實不難辨別是否存在侵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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