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5] 台當局懲罰投資大陸的「超限」台商
【文匯專訊】台灣經濟主管單位日前表示,對「違法」投資大陸的島內企業「瑞智精密」已罰款70萬元新台幣(下同),還將持續追查。聲寶集團總裁、「瑞智精密」前董事長陳盛沺同日公開批評設置台商赴大陸投資上限是「惡法」,當局對此應全面鬆綁,並加速開放「三通」。
據島內媒體報道,罰責「瑞智」的消息是台「經濟部投審會」人士於14日公佈的。該人士還表示,島內目前有至少10餘家上市、上櫃公司對大陸投資資金達到「法令」上限,都已分別約談進行調查。
台灣當局對「瑞智」作出罰責是根據所謂「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其中規定:企業淨值規模在50億元以下者,累計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是40%;淨值在50億元至100億元者,赴大陸投資上限是30%;超過100億元者,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是20%。
該規定系台灣當局前領導人李登輝為阻止台商投資大陸而提出的「戒急用忍」政策的具體體現,實施迄今已超過15年。對此限制,島內產業界一再提出批評,認為「太落伍」、「不符大環境需求」。但是,台「經濟部」官員日前就此聲稱,現行的設限比例是為了「避免台商大陸投資失敗而影響台灣母公司」,「為降低對大陸經濟依賴的風險」,目前未打算放寬。
聲寶集團總裁、「瑞智精密」前董事長陳盛沺14日在報紙刊登廣告,罕見地以親自署名的聲明稿表示,「『瑞智』沒有不法,頂多只能說是為躋身世界一流企業而違反了不合時宜的大陸投資上限規定」。他還痛斥設置台商赴大陸投資上限是「戒急用忍」時代的惡法,是台商「心中的痛」。
他說,當局應對台灣傳統產業投資大陸的限制大舉鬆綁,否則,台灣企業面對全球競爭,將被逼進死胡同。希望當局瞭解廣大台商的心聲,讓他們在大陸能有更大的揮灑空間。
台灣證券機構最新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島內上市、上櫃公司赴大陸投資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6家,總計家數達799家,已佔上市、上櫃公司總數的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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