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2] 官永義被裁定曾作內幕交易
【文匯專訊】內幕交易審裁處一致裁定,永富建設國際及永義國際主席官永義、副總裁曾耀佳,以及其他3人曾進行交幕交易。
審裁處已向財政司司長呈交有關研訊的報告,並另定日期聆聽陳述,以裁定有關人士藉內幕交易所獲取利潤的金額,然後作出相應的命令及訂立罰則。
審裁處由麥明康擔任主席。研訊涉及8名涉案人士和25名證人,聆訊日數合共54天。
審裁處一致裁定官永義、陳建成、曾耀佳、沈慧清和曾婉薇在2000年1月曾進行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內幕交易)條例》。
審裁處並裁定其他3名涉案人士未有參與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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