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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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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吉林一愛滋獻血者致21人染病

【文匯專訊】吉林省德惠市的宋某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愛滋病病毒攜帶者,在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間,先後15次到血庫獻血竟都未被發現攜帶愛滋病病毒。吉林省長春市衛生局在2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證實,先後有25人接受宋某血液,而通過血液和性傳播,宋某至少造成21人染上愛滋病病毒。

 如果不是德惠市農婦王某患的「怪病」,這起因輸血感染愛滋病毒的事件還不知什麼時候才能被發現。

 農婦王某的丈夫告訴新華社記者,2005年初,他的妻子就開始發高燒,遲遲不退,打了一個月的點滴,病情不但沒有好轉,反而出現了口腔、食道和胃粘膜潰瘍,並伴有脫落。隨後又到吉林市和長春市就診都沒能確診這個「怪病」。9月下旬,他帶著王某到北京三0一醫院和地壇醫院確診王某患的「怪病」是愛滋病,幸好他本人還沒有被傳染上。一向本分的王某想起,2003年3月她曾因患病在德惠市醫院做過手術,當時輸了600cc的血,因而懷疑是輸血中感染了愛滋病病毒。王某從北京回到吉林後,向省衛生廳反映了情況,省衛生廳立即責令德惠市醫院和相關衛生部門查明王某輸入血液的來源。經查明,家住德惠市、現年41歲的宋某是其中的一名供血者。10月20日,宋某被確認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

 事件發生後,吉林省和長春市領導迅即指示,要求德惠市和相關部門全力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疾病防控、事件查處和其他善後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在省衛生廳的指導和長春市衛生部門的介入下,德惠市全面排查用過宋某血液和與其發生性關係者。經反覆調查核實,在德惠市醫院所提供的25名接受宋某血液人員名單中,其中6人在開展調查之前已死亡,確定宋某通過血液傳播共造成18人染病,其中3人(包括王某,她在調查期間去世)在確認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後死亡,15人仍在治療。因宋某生活不檢點,其2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配偶已被查實染上了愛滋病病毒。

 截至目前,德惠市衛生部門共對25名受血者的密切接觸者追蹤檢測45人,全部為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陰性。已對與宋某同期在德惠市中心血庫獻血的37名賣血人員進行了篩查,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全部為陰性。公安部門和衛生部門密切配合,對宋某曾出入的一些場所的高危人群進行篩查,已篩查54家場所單位,採集血樣103份,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全部為陰性。

 在事件調查處理的同時,長春市及德惠市採取了積極有效的防控措施,對感染者進行了告知,落實國家有關政策並納入常規管理,同時將疫情和事件處理情況及時向衛生部報告。德惠市政府已經安排防治愛滋病專項資金50萬元,加強了善後工作和防治愛滋病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並在市衛生防疫站設立了愛滋病免費自願咨詢檢測門診,隨時提供檢測者服務。

 隨後,長春市衛生局組織專家對德惠市中心血庫采供血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經初步調查,該血庫在采供血過程中存在嚴重短間隔采血、漏檢,檢驗未按試劑說明書要求執行,檢驗未進行室內質控及采血、檢驗、發血等工作環節記錄不規範等問題。

 長春市衛生局2日通報了對造成此次事件的德惠市衛生局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局長受到撤銷黨委書記、局長職務處分,並撤銷其德惠市市委候補委員職務;副局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銷副局長職務處分;醫政科代理科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醫政科科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原德惠市醫院院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醫院副院長受到開除黨籍、撤銷副院長職務處分;原德惠市中心血庫主任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並被刑事拘留;該血庫副主任等10人也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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