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5] 澳「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法」明年生效
【文匯專訊】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已完成咨詢階段,法律草案可望明年初交予立法會審議。
法案的軸心思想是朝著以社區為本的方向,發展不同形式的判刑措施或復康計劃,在處理手段上也趨向於與國際接軌,澳門法務局長張永春指出,法案中為觸犯輕微罪行的青少年罪犯提供更多非關押或非住院式的刑罰安排,有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投社會的構思普遍獲得公眾的認同。
法務行政部門經過充分醞釀反映主流意見的社會共識之上,將所採納的意見引入法律草案的新文本中,並編製成《咨詢總結報告》,張永春昨聯同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少年感化院院長胡潔如舉行咨詢總結髮布會。
綜合咨詢意見,法案中在司法程序前引入警方警誡及有別於「懲罰性司法」的「復和司法」的新概念,相信可符合中國文化強調集體價值、重建和諧的思想。至於部分值得參考的意見,將予以保留,並會轉介予相關部門,以便在制訂政策和實施措施時作考量。
張永春表示,法律改革方向已定,咨詢結果將以法律語言寫成法律草案,激活嗣後的立法程序,在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後交立法會討論通過,由於法律草案是凝集了主流民意,故此可客觀地減省了在立法機關討論時因存在尖銳對立的意見而造成的拖沓,有利於提高立法的質量和效率,法律可望在明年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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