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0] 布什:繼續授權情報機構境內竊聽
【文匯專訊】美國總統布什19日在白宮舉行的年終記者招待會上表示,他在「9·11」事件後授權美國國家安全局在未經法院批准的情況下對美境內居民的通信進行竊聽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只要美國面臨的恐怖威脅一日不消除,他將繼續授權進行這種竊聽。
新華網消息稱,布什說,作為總統和武裝部隊最高統帥,憲法賦予他責任和權力去保衛國家,而授權境內竊聽是反恐戰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通常情況下,美國境內的竊聽活動必須經過法院批准。但布什說,他繞開法院授權進行竊聽是為了提高反恐行動效率。
他說,他這樣做是合法的,他的這一權力來自於憲法。他強調,被竊聽的只是美國境內居民打出或接聽的國際長途,而且僅是被懷疑與恐怖組織有關的電話。
布什指出,美國政府內部有人將這一屬於國家機密的竊聽活動透露出去是一種「恥辱」,只會對敵人有利。他表示,美國司法部正對這一洩密事件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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