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0] 粵港電廠排污交易細節明年年中定案
【文匯專訊】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決定,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增加多項強化措施,包括對香港電廠實施排放總量的限制;並在2006年年中就《珠三角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完成實施方案的細節,第3季向粵港各火電廠介紹有關細則。
至於兩地共同研制的《珠江三角洲水質模型》和進一步控制深圳灣/后海灣水污染的研究,可望於2006年內完成。
合作小組今天在廣州舉行第6次會議,審議了各項環保合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並討論了兩地執行《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的進度,以及雙方的工作計劃。
合作小組同意在《管理計劃》內新增多項強化措施,包括對香港電廠實施排放總量的限制、對內地珠三角的重點排放源加強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研究內地城市提前執行更嚴格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的可行性、強化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管理,從而鞏固《管理計劃》所能達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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