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6] 美嘻哈藝人因向法官吐舌頭被銬
【文匯專訊】美國嘻哈音樂藝人弗克茜﹒布朗24日在紐約曼哈頓一法院出庭時,竟對法官吐舌頭。法官認為她蔑視法庭,命令將她拷在座位上,直至她道歉。
布朗出庭的原因是她被控於2004年8月在一家美容店攻擊了兩名美甲師。她當時以沒有受到服務為由拒絕支付20美元的美甲費,並因此同美甲師發生爭執。
法官梅裡薩﹒傑克遜本來準備以擾亂秩序罪名對布朗處於進行10天社區服務的處罰。但在法庭上,當傑克遜要求她陳述這一事件的某些細節時,布朗卻一再拒絕回答問題,使傑克遜失去耐心。傑克遜生氣地說:「你是在嚼口香糖嗎?」布朗的回答竟是吐舌頭。傑克遜於是命令將布朗拷在座位上,並警告說要判布朗蔑視法庭罪,並處以30天監禁和1000美元罰款。
布朗隨後態度趨於緩和,並向傑克遜道歉。她的律師也向法庭解釋說布朗最近聲稱她有嚴重聽力障礙,因而在理解法官問題時有困難。傑克遜已決定明年1月23日再重新審理布朗一案。
布朗的真名是因加﹒馬琴德,現年26歲。她1999年發行的專輯《希娜娃娃》在美國流行音樂排行榜上名列榜首,她因此成為第一個取得這一成就的嘻哈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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