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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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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1] 廣州花都原副區長受賄138萬受審

【文匯專訊】廣州市花都區原副區長譚東方因涉嫌受賄138萬元,21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檢察機關的指控顯示,譚東方幾次受賄均是較早前擔任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局長的任期內。

 據公訴機關指控,位於廣州番禺區的小虎麻蝦種苗繁育場是廣州市十大龍頭企業,2002年由於面臨搬遷需要用地報批,其經營人李就科(另案處理)為了讓其2002年12月遞交給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的報告可以及時得到批復,在2003年春節前將30萬元現金包在報紙裡,以送果籃的名義送至譚東方家中,譚的母親代其收下。

 李就科在證言中表示,如果不是譚東方的幫助,蝦場的搬遷用地問題「可能要拖半年,而且還不一定能批下來」。據瞭解,李就科為蝦場的順利搬遷不遺餘力,除譚東方外,他還曾先後分18次送現金人民幣78萬元、港幣1萬元給番禺區原副區長廖昌(另案處理)。

 公訴機關還指控,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間,譚東方在擔任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3次收受了廣東逸濤萬國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韓慶雲(另案處理)給予的現金人民幣108萬元。韓慶雲提出的將一塊約400畝地用分割轉讓的方式建設成為別墅和商舖的申請,在送錢後不到一個月就得到南沙分局批准。

 根據韓慶雲的證言,譚東方提出要購買上述地段中位置最好的兩間商舖,但是要求韓慶云「打折」,並且為了掩人耳目,要採用韓慶雲先給現金,然後自己用這筆現金以市場價購買商舖的辦法進行操作。2005年1月,譚東方分兩次收受了韓慶雲98萬元,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了韓慶雲公司開發的兩間僅地價就價值160萬元的商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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