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男子被控虐打妻子,傷人罪名成立,今天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9歲被告陳汝就,因為家用問題,去年十月同內地娶的妻子發生爭拗時,用剪刀等器具打傷她,裁判官在判刑時表示,考慮被告在妻子挑釁下作出反擊,而女事主並無受到永久性傷害,被告亦有悔意,所以判以社會服務令。
有關案情指,被告是一間維修機械店東主,每月賺取約一萬六千元,被告說,每月將一萬二千元給妻子作家用,但兩人仍經常為家用問題發生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