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過去三年,每年約有一千二百至一千四百多宗,涉及行人過馬路的交通意外,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說,過馬路被車撞倒的行人,過半數都是無顧及路面交通情況,除了使用流動電話或者耳筒外,亦有其他原因,所以政府並無研究立法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有關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