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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香港3月16日報道,自2007年4月1日起,香港居民和訪港旅客入境時可享有的煙酒免稅額將會統一。
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享有以下的免稅優惠:飲用酒類1升;香煙60支或雪茄15支或其他製成煙草75克。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享有免稅優惠的規定維持不變。
香港海關發言人16日提醒旅客,直至2007年3月31日為止,現行的免稅優惠仍然適用。
發言人說,任何入境旅客須就其個人所攜帶的超逾免稅優惠範圍的貨品,向海關人員申報,並繳付有關稅款。如入境旅客不按照規定作出申報,或向海關人員就其所擁有應課稅貨品的數量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可被檢控。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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