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聚眾衝撞高雄法院妨害公務案,台「最高法院」22日駁回國民黨「立委」邱毅上訴,判刑1年2個月定讞。此項判決恐將使邱毅喪失「立委」資格,並被剝奪下屆「立委」的參選資格。
台「最高法院」表示,為了確保刑之順利執行,22日上午11時許,該院即送公文通知「最高檢察署」,轉知高雄「地檢署」,以便執行檢察官採取限製出境等緊急處分措施。高雄檢方稱,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傳喚邱毅到案服刑。
據指出,2004年3月20日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開票後,邱毅首謀率眾衝撞滋擾高雄法院,並有人開車衝撞高雄地院的大門、丟水杯,導致多位執法警員受傷。
此前,高雄法院判處邱毅1年6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改判1年2個月有期徒刑。邱毅不服繼續上訴,最終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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