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7-04-03] 馬英九:沒有犯罪 還我清白

放大圖片

來源:台灣TVBS

【文匯專訊】據台灣TVBS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3日)上午在台北法院首次開庭,前往應訊的馬英九在開庭時,向法官要求十分鐘時間,論述自己三點答辯,證明自己清白。

 對審判長訊問馬英九是否認罪,馬英九庭訊中表示,「我沒有犯罪」,他沒有犯罪意圖和行為,且二十多年來奉公守法,檢察官並未深入瞭解特別費性質和行政慣例而起訴他是重大瑕疵,嚴重傷害他的清白,希望法院能詳察明斷,還他清白。

 馬英九引用了台南檢方日前對台南市長許添財的不起訴書,及1997年和2006年的大法官「釋憲」。他表示,這些文件都證明,特別費是市長私款,是實質補貼,並不是公款,因此不認為自己詐騙及陷會計於錯誤。

 另外,馬英九表示,會計人員在定期時間,交付收據,也沒有說這些要用於報帳或核銷,因此他擔任公職多年來,從沒被告知特別費流程,所以認為他並沒有錯。

 據悉,起訴書中有解釋函,其中標示「特別費屬於公款」,這些解釋函對馬英九相當不利。

 馬英九對起訴書頗有微詞,稱自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解釋函存在,直到特別費案爆發才得知,而檢察官並未告知有解釋函存在。他忿忿不平地地指出,他明明不知情,但檢方卻先驗地在起訴書中寫他知情,有誘供嫌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