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台灣當局「立法院」昨天(4日)三讀通過有關修正案,台北縣升格為「准院轄市」。根據修正條文,未來縣人口只要達二百萬以上,未改制前,包括預算規模支用、公務人員員額編製,均可比照「院轄市」規定辦理。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北縣具備人口、土地優勢,可分得的統籌款將遠高於現有的台北、高雄兩「院轄市」,將成為名副其實的台灣「第一大縣」。官員估計,台北縣的統籌款應可從九十億元新台幣(下同),增加到五百億元,但這部分還需與「行政院」協商。
未來台北縣政府一級主管全部改列政務官,可支領特別費,預算規模從現行七百億擴大到一千五百億元,公務員編製也應從目前四千多人,增加到一萬六千多人以上。不過,台北縣准用「院轄市」後,身份沒變,名稱也不會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