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今天是「六•二六」國際禁毒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鍾萬億、鍾溪洲、王俊鵬、廖正雄等四名台灣籍犯罪嫌疑人在大陸非法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主犯鍾萬億被判處死刑;鍾溪洲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兩名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該案的成功偵破,是海峽兩岸首次開展打擊毒品走私犯罪實質性協作配合的成功範例。
據中新網報道,法庭在今天的判決書中稱,經過長期周密偵察,昆明海關於二00四年發現一個以台灣人「鍾萬億」為首的涉嫌販毒集團,利用定居昆明投資經商身份為掩護,長期從事毒品走私。根據情報,台灣警方於二00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查獲一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二00六年二月三日台灣警方在台中港、基隆港分別查獲兩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三起案件共查扣海洛因五十七點四千克,市值兩億多元台幣,為近年來台灣地區查獲最大宗貨櫃走私海洛因毒品案件。根據案件進展情況,中國公安部及海關總署隨即於二月三日晚,聯手台灣和泰國警方,在昆明某小區對鍾萬億等人實施抓捕,成功破獲了以台灣人鍾萬億為首的販毒集團案。
本案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中四名被告均對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但在檢控機關出示大量有力證據之後,其犯罪事實已無從抵賴。
法庭認為,四名被告非法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證據充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天上午十點,法庭宣判,該案主犯鍾萬億一審被判死刑;鍾溪洲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王俊鵬、廖正雄兩名從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介紹,在今天判決的案件中,其指揮者、策劃地均在中國大陸,犯罪嫌疑人鍾萬億在昆明遙控指揮其團伙成員進行販毒,而案件實施地在泰國,犯罪結果地在台灣地區,一案三地。案件偵辦過程中,大陸和台灣地區警方密切合作,實質性推動了海峽兩岸情報信息共享、聯手打擊毒品犯罪渠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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