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我收受300萬元是不對的,我在偵查中已經坦承、也已經繳回,我很後悔,請庭上給我機會。」高雄捷運工程公辦六標評決小組召集人鍾善籐24日向高雄「地院」審判長林俊寬當庭懺悔,並承認收賄300萬(新台幣,下同)。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檢察官原將鍾善籐求刑15年,但因他案發後頗具悔意,因此減為求刑7年6個月。全案將在7月31日宣判。
據瞭解,鍾善籐、周禮良(前捷運局長)、吳孟德(前高雄工務局長)、賴獻玉(前捷運公司總經理)與陳敏賢(前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為高雄捷運工程公辦六標評決委員。鍾善籐在開標過程中協助相關公司取得工程,並收受300萬元賄款。而另一名被告吳孟德,也因為協助相關公司取得捷運工程涉嫌收受200萬元賄款,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在經過挑燈夜審、辯論終結後,檢察官對8名被告具體求刑如下:鍾善籐7年6個月、吳孟德15年、周禮良10年、陳敏賢和賴獻玉各8年、木川良二是3年6個月,陳建廷和張志榮則依證人保護法由檢察官建請庭上酌予寬減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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