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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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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先科案裁定 39歲黃創光判囚39月(組圖)

■黃創光(見圖)

■林炳昌(右)及黃創光早前被判罪成,由囚車押走。 資料圖片

  

  

【文匯專訊】本港區域法院今天(8月15日)裁定,前先科國際集團主席黃創光在缺席聆訊下,判入獄39個月。

 39歲的黃創光早前被裁定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7月24日缺席法庭裁決,法庭隨即發出通緝令。

 法官今天判刑時指出,相信黃創光蓄意缺席聆訊,因此,命令充公其70萬元保釋金。

 同案兩名被告,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梁志華,以及匯盈證券前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黃創光提供的賄款而各被判入獄23個月。

 案情透露,2004年7月7日,先科配售約1,900萬股股份,行使價每股1.3元。美國運通購入其中600萬股以發售予其客戶。先科因而獲得逾780萬元款項。

 同年7月9日,黃創光給予梁志華40萬元作為美國運通購入先科股份的報酬。

 黃創光也曾誘使翁家添影響匯盈1名分析員撰寫報告,建議購入先科股份,以抬高其價值。黃創光給予翁家添一筆款項作為報酬。法庭今天下令充公廉署從翁家添保險箱檢獲的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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