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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台北一名吳姓6旬老翁於街頭向一名廖姓女大學生搭訕。女子不堪其擾,向警察求救。警察與吳某爆發衝突,在強力制伏吳某時因施力過當導致吳某骨折。吳某提告求償,遭法官判決敗訴。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2005年6月,吳姓老翁於街頭,見一名淡江大學廖姓女研究生氣質出眾,竟上前搭訕要「做朋友」,廖姓女子不堪其跟蹤騷擾,走到派出所向警察報案求救。
蔣姓警察等人出面處理,要求吳某出示證件,但吳某不肯,還在派出所內咆哮,蔣姓警察上前協助其他警察制伏吳某,因過程激烈,導致吳某左手骨折。
案發當時,吳某的醫藥費皆由派出所支付,蔣姓警察也表示願賠償吳某新台幣12萬元,但吳某卻堅持求償新台幣1千萬元,還要求向台北縣警察局聲請賠償。而法官認為蔣姓警察是合法執行公權力,吳某的求償不合理,因此判吳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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