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曾經在臺灣犯下卅多件性侵案的「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昨天獲法務部核准假釋,最快九月底可以出獄,但出獄後仍須接受電子監控,以及至少一年的身心治療。
楊姓受刑人被控在八十三年、八十四年間,在士林、北投附近犯下卅四件搶劫、強姦案件,八十五年被法院判刑十六年,他未上訴,隨即定讞入監服刑,已服刑十二年十一月。
他在獄中考上台大社工系,但多次聲請假釋未通過,已無法就讀。
這次是楊姓受刑人第八度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經專家學者評估,沒有人敢百分之百保證他出獄後不會再犯;此次能夠獲准,關鍵在於三個評估團體都認為楊姓受刑人屬於低再犯,台北監獄的評估也認為他在暴力及再犯危險性方面,都屬於中低或低度危險。
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將責成台北及花蓮兩地檢署觀護人做密集觀護,希望社會各界以寬廣的心胸接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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