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報駐吉林記者王哲10月17日電)吉林省日前發佈《吉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條理若干規定》。
據悉,該規定是吉林省第一部關於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明確了養路費的徵收主體和行政處罰主體,養路費將用於吉林省公路建設。
該法規規定,交通稽查部門對吉林省車輛行使徵收養路費和行政處罰的雙項職能,並可補征車輛外掛少繳的養路費差額,有效遏止車輛外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