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控七十六項濫用職權及洗黑錢等罪名,在澳門終審法院開審,法庭用了超過五小時,宣讀控罪;經歐文龍一再要求,法官容野L用二十分鐘作陳述;歐文龍否認收受建築公司賄款,他說,公司承接顧問服務,是商業行為,並非受賄,而承建商是按法律程序參與投標,另外,部份工程直接批予建築公司,而無公開招股,是合法做法,亦是考慮到工程項目的連貫性。控罪指,歐文龍指定某些公司,承接41項工程,為自己謀取利益,又無視部份公司,曾有工業意外或工程延誤紀錄,造成政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