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入境處審批外傭來港的申請時,會考慮對方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果懷疑外傭提供虛假身份資料,可透過指紋查核身份。
有立法會議員接獲市民投訴,指有觸犯本港法例被定罪的外傭,返回原居地後,以另一身份再次申請來港工作。
李少光書面回覆時表示,入境處會因應個別申請人的情況,審慎考慮,如申請人有不良記錄,入境處會拒絕有關申請,外傭如果故意申報失實資料,將會被定罪,最高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