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一名31歲單親母親陳慧珊,因為將三名3至7歲的年幼子女,通宵留在家中,早前承認三項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8個月。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刑時警告,如果被告再犯,法庭遲早會將三名子女分開監管。
他又斥責被告將子女通宵留在家中,並且由七歲長子,照顧三歲及五歲弟妹,並不適合為母親;又指被告聲稱外出找工作,而留下子女在家只是藉口,曾考慮判處被告監禁。
案情指,被告長子今年九月因為向學校請假時間太長,校方致電被告家中,其後派人家訪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