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將於28日上午10時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預計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判決結果。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台北地方法院8月14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十月初開始審理後,經過三次開庭,在11月30日辯論終結,並訂12月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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