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在打記者事件發生不足兩天時間後,李亞鵬通過自己的博客向公眾道歉,並請求鏡頭遠離女兒。
附:博客全文
先誠懇地道一個歉,這個歉意是給公眾的,因為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我的這種過激行為畢竟給社會帶來不好之影響。是為我的歉意。
當鏡頭在嫣兒的腦袋附近閃動,當抱著嫣兒的母親因為無處藏身而呼喊我時,我沒有能力制定一條法律來制止它們;我也沒有能力去影響周圍的人來同情一個明星的孩子。在我的怒喝失效時我只能用我的肢體不惜一切代價去保護我的女兒不受傷害。這是我的原則,這個原則不會因我今天的歉意而改變絲毫。
所以請鏡頭以後和我的孩子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個距離就當作良心或是道德的體現吧,不要讓我們之間再發生類似的不良行為。是為我的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