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解放日報報道,「李亞鵬打記者」,一時之間,成了網絡報章的熱議,眾說紛紜,熱鬧非凡———李亞鵬參加完梁劉的不丹婚禮,途經曼谷返港,在曼谷機場,李亞鵬對三名「娛記」拳腳相加……
明星打記者,已經不是第一次,從范冰冰機場飛腳踹「娛記」,到王志文拳打足踢搶相機,甚至還有像竇唯那樣「火燒報社」的。此次又有了李亞鵬的打「娛記」,所以倒是有必要「熱議」一篇的。
打人總是不對的。據李亞鵬說,怒而拳腳,是因為他和妻女出關時,「娛記」強拍懷中的小女李嫣,並且出言不遜。但這也不能成為「全武行」的理由啊!你有再大的怨屈,也不能付之「耳光」,你有再大的怒火,也不能搞「武鬥」。因為你既是一個普通人,要守法,更是一個明星,要「為人之表」,做好樣子。「李亞鵬打娛記」上網之後,據稱竟有九成網民跟帖「打得好」,這樣一種對暴力的寬縱,這樣一種「效果」,大概是李亞鵬當初動粗之時,所始料不及的吧?所以名人也好,明星也罷,出口動手,都要想一想「榜樣力量無盡」這個道理。
但是事情的起因,是「娛記」強行追拍懷中的李嫣,「連小孩也不放過」。其實這樣的「強拍」,在於「娛記」們,早已不是第一次了———梅艷芳身患絕症之時,成十上百的「狗仔隊」,圍駐在她的醫院四周,長焦紅外,高倍望遠,小報之上,天天登出大宗「新聞」;傅彪因沉痾住院,「帕帕拉西」竟衝進病房「採訪」;李雪健正在與疾病鬥爭,「娛記」們也是日以繼夜,不停騷擾,還乾脆刊出了「雪健撒手」的假「新聞」……因為這種的「強拍」,這樣的「窮追」,才有了田亮不久前的「哀求」———葉一茜尚懷六甲,關於他們未來女兒的「追拍」,已經步步緊逼,甚至還有小報號稱要出30萬買腹中小兒的「出生照」以便「獨家刊登」的,田亮無奈之下,只好「哀求」小報「放過我們的女兒吧」……
就拿這一次「打娛記」的李亞鵬來說,「強拍」對於他,也早已不是第一次。王菲產女之時,「娛記」把產房圍得嚴嚴,就在王菲與新生嬰兒推出產房時,更是人聲喧嘩,閃光如晝,李亞鵬急得大聲「哀求」,可是又有誰理睬他呢?嬰兒出生後,發現了先天性缺陷,要去做手術,儘管李亞鵬、王菲帶著女兒東躲西藏,不讓曝女兒之光,可是報章之間,不照樣充斥「補唇」等等的大字眼,全不顧幼兒李嫣應有的隱私權。這次曼谷機場又來「強拍」李嫣,於法而言,侵犯著一個病兒的隱私,於道德而言,又有多少人性呢?
我們已經說過,打人總是不對的,因此我們也不贊成有些網民「打得好」的激憤。但是接二連三的此類事件,也真值得我們的「娛記」界反省。有人說,現在的一些娛樂新聞,尤其是那些「八卦」,落入了一種悖論,那就是一方面「滿足」最大眾消費,一方面這種「滿足」又是以違背公共道德為手段、內容的。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滿天亂舞的這類「新聞」,嚴重地消解和惡化著社會的價值觀,衝擊和瓦解著公共道德的底線,構築和擴大著一個幾乎要容納一代人的畸形「市場」。也有人甚至說,「狗仔隊」的圍追堵截,蹲坑守點等等,表示著一種「職業性」,應當有所肯定。其實,這種「職業性」,是以違背人性為內容的,是以侵犯人權、隱私權、名譽權為代價的,怎麼能說這是一種「有職業道德」的「職業性」呢?當然也有這樣的明星,是有意將隱私賣給「帕帕拉西」,以求一鳴的,叫做「惡意串通」。但李亞鵬們並沒有。他們沒有製造「八卦」,也沒有招惹什麼人。他攜妻抱女,靜靜地走出機場,有什麼道理,要讓無數的閃光燈對著他只有幾歲的女兒的嘴唇呢?
李亞鵬事件,一要明白是非,二要明析就理,更要舉一反三。希望李亞鵬也好,我們的「娛記」也好,都能夠各自從中吸取教訓,不要讓「耳光」聲從此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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