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環球時報報道,香港狗仔記者遭李亞鵬毆打的消息傳出後,大眾再次注意到香港狗仔隊的不道德行為。目前香港市場有《壹週刊》、《忽然一周》、《壹本便利》(因偷拍阿嬌停刊)、《東週刊》、《快週刊》、《東方新地》、《3週刊》等8本主流娛樂雜誌(俗稱八卦雜誌)。目前銷量最高的是《忽然一周》,最高銷量曾達到20萬份,《壹週刊》、《東方新地》等幾本排在後面的,也都有12萬-16萬的銷量。
誹謗鞏俐包養男人
《忽然1周》2002年12月13日出版的第385期刊登標題為《老公離職一年,鞏俐賣大包養家》的報道,引起鞏俐丈夫黃和祥不滿,指報道內容涉及誹謗,影響其聲譽及造成尷尬,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忽然一周有限公司及《忽周》總編輯趙偉堅,要求法庭頒禁制令,並要對方賠償損失。
成龍痛斥壹傳媒
《東週刊》刊登女星裸照事件後,《忽然1周》指老闆楊受成致電給成龍,希望他可以在演藝人面前「講好話」,令事件快些平息,而成龍「有感左右做人難,故索性將電話飛起,由秘書代聽」云云。對此大哥回應道:「壹傳媒造新聞人所共知,我看完只會笑,我不會做他們的訪問,壹傳媒惟恐天下不亂,挑撥離間。我替這本雜誌的記者可憐,我不會把這本雜誌放在眼內。」
楊恭如控告《忽周》
《忽然1周》於2002年10月第376期刊登一篇指楊恭如「搶人老公」的報道,楊曾透過律師要求《忽周》撤回報道及向楊道歉,但未獲受理。楊遂要求高院頒令《忽周》撤回報道、無條件向楊道歉、並在兩份主要中文報章內刊登道歉聲明。楊恭如要求高院釐定她於事件中蒙受的損失,下令《忽周》賠償。
張柏芝被偷拍
張柏芝在私人會所泳池內享受日光浴,卻有《忽周》記者擅闖私人地方拍攝柏芝的泳裝照,被其他泳客發現報警。柏芝嚴正聲明該週刊不能讓泳衣照曝光,不然會追究到底。柏芝的父親鬍鬚勇到達現場大罵,他指記者擅闖私人地方的行為過分,最後記者交出菲林雙方和解,柏芝並未到警署報案。張柏芝一直是人紅是非多,在2005年2月,香港另一本雜誌《快週刊》報道其在台灣代言時遭遇該品牌高層「摸屁股」,導致該男士決定狀告該週刊,張柏芝並不讚賞該週刊為自己維權的行為,反而在眾多場合說要「力撐」代言產品老闆,對他發律師信行為「大加讚賞」,從另一個層面上諷刺了張柏芝對香港八卦雜誌的深惡痛絕。
周星馳狀告壹週刊
壹週刊報道周星馳在上海拍電影《功夫》的時候,有一個長髮女子在其房間過夜,以前甚少響應緋聞的星爺,終於忍不住大反擊,他透過律師正式控告壹週刊報道構成誹謗,為自己討回公道,同時,強烈要求壹傳媒回應他提出的事件三大疑點,揚言如果對方能逐一回應,願意捐出1000萬港元做慈善,並收回起訴書。
艷照門曝光兩天后
香港警員在陳的寓所內帶走一批電腦檢驗,發現激情照片的女主角遠多於七人。這讓人們對整個香港演藝圈以及演藝人士的印象大改變,還因此讓二位女星的感情、家庭以及整個勢力集團產生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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