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法務部」日前指示檢察司,研究律師對外發表羈押中被告言論的作法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每每律見後,也耐心對媒體傳達陳水扁的所思、所感,因而遭到傳訊,對此他做出回應。
TVBS報道,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稱:「被威嚇的感覺,也會有一點點害怕,只是我愈來愈清楚,也不怕了,用『國家』的力量來對一個律師的恫赫,違反人權和世界的潮流,被告還是有辯護權,應該給辯護律師一個獨立的空間,不要用『國家』的力量來恫赫他,這樣子不適當。」
雖然遭傳訊,鄭文龍強調他從害怕中走出來,堅持的就是捍衛人權。鄭文龍說:「以前的人權不受尊重,羈押法本身規定,羈押人應該獨居,可是實際上看到是雜居,而陳水扁住獨居房就被說成是特例,其實這是法律規定的。」
無罪推論下,鄭文龍強調任何犯罪嫌疑人都該有基本人權,不應身份而遭到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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