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文匯專訊】31日上午8時,對三鹿原「掌門人」田文華等4名高管的庭審開始。8時05分,審判長宣佈帶被告入場,審判廳南側的門隨即被打開,4名穿著黃色看守服的被告在法警的帶領下魚貫而入。
新華網報道,走在最前面的是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她個頭不高,微胖,雖然已經66歲了,但仍然一頭黑髮。緊跟其後的是三鹿集團原副總經理王玉良,他是坐著輪椅被法警推進來的,事發之後,他曾試圖跳樓自殺,結果折斷了腳骨,他留著平頭,白髮駁雜。走在第三位的是三鹿集團原副總經理杭志奇,他個頭較高。第四位是三鹿集團原原奶事業部經理吳聚生,戴著眼鏡。
在3位來自石家莊人民檢察院的公訴人依法宣讀的起訴書中,檢方起訴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公訴機關認為,三鹿集團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50條、144條、149條、140條。田文華等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是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
接下來,4名高管進行了陳述。田文華第一個陳述,她用濃厚的地方口音輕聲表示,公訴方的指控「屬實」,其後,由於回答的聲音太輕,她兩次被審判長提醒要「大聲回答」。
在回答辯護律師的一個問題時,田文華承認自己原在石家莊新華區當公務員的大女婿也在三鹿集團工作,並表示,如果早知會發生這樣的事,就不會讓女婿進廠。
但她隨後卻多次對公訴方提出的問題表示「不知道」或者「不知情」。
王玉良在回答一名辯護律師向他提起的跳樓自殺問題時,一度淚流滿面。有律師問他,你的行為是畏罪還是覺得心中有愧?
王玉良聽到這個問題後沉默了十幾秒鐘,然後哽咽著說:我覺得對不起三鹿那些忠實的消費者,想起那些受到傷害的孩子們……我感到萬分對不起這些患病的嬰幼兒及家長。當他再也無法說下去時,舉起右手,不時地抹去臉頰上的眼淚。
杭志奇在回答公訴方的問題時,總是想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講出來,以至於審判長多次提醒他要簡短回答。他在陳述中一直強調,他的回答以向公安部門的供述為準。他也向法庭表達了悔恨之心。
吳聚生則主要陳述了杭志奇如何要求他將問題奶從加工三廠調配到三鹿集團其他廠子的過程,由於他只是中層管理人員,所以很多事情他並不知情。
上午的庭審主要以公訴方的質詢和被告方的陳述為主。下午的前五六個小時內,都是由公訴方和辯護方公佈證據的階段。雙方圍繞證據和取得證據過程的合法性、證據所能證明的問題進行了大量辯論。4名被告在這個過程中間,一直安靜地坐在被告席上,沒有對公訴方提出的證據作出多少質疑。
從少有的幾項質疑來看,田文華主要將質疑放到了是否是她個人決策的情況上,而一直強調是經營班子一致作出的決定。而杭志奇、吳聚生等則強調他們的權力有限,在其分管領域並不具決策權。
在最後辯論階段,田文華等人都表示讓辯護律師代為辯論,隨後公訴人和辯護人之間展開了激烈的攻防戰。
田文華的代理律師發表了長篇辯論意見,首先表示我國沒有關於三聚氰胺的檢測標準,企業也是受害者,歐盟的標準是值得參考的;其次認為「毒奶粉」出自三鹿集團下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要求集團總公司領導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的問題負責,有失公允;第三是田文華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且採取了大量措施予以彌補。
22時12分,歷時14個多小時的庭審終於結束。田文華作最後陳述時落淚悔罪,說她願意承擔所控責任,「如果能夠換回患兒的健康,願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當庭審結束時,她還站起來,向著審判長的方向鞠躬謝罪。而以單位犯罪成為被告的三鹿集團訴訟代表人、三鹿集團工會主席冉偉光,則向著大廳內的上百名旁聽人員及記者鞠躬謝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