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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匯專訊】據中國青年報1月1日報道:2008年的最後一天,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人頭攢動。一大早,警察就在法院外拉起了警戒線,嚴格審查旁聽者資格。
上午8時,庭審開始。從田文華的答問中,可以描述出她的成長軌跡:她出生於石家莊,1966年8月畢業於張家口農業專科學校,1968年開始從事奶業工作,並將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廠逐漸發展成為集奶牛飼養、乳品加工、科研開發為一體的三鹿集團。
而其餘3名被告,也是在三鹿集團工作了多年的老員工,他們見證了三鹿的成長與輝煌,但三鹿也毀在了他們手中。
隨著庭審的持續進行,「三鹿事件」真相大白於天下。
為保密,他們將三聚氰胺稱為「A物質」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12月以來,被告單位三鹿集團陸續收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有部分嬰幼兒食用該集團生產的嬰幼兒系列奶粉後尿液中出現紅色沉澱物等症狀。
被告王玉良供認,2008年3月,接到問題奶粉的投訴後,他向奶事業部匯報,讓其查一下原因,他這邊也查了一下,他給田文華匯報過,田文華當時說讓技術部監測、檢測,看是不是孩子上火了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當時的確沒有引起我們重視,一直到4月底,消費者投訴奶粉質量問題增多,當時可以認定是奶粉質量出了問題,田文華決定當即成立質量小組,他負責技術小組、攻關小組的領導、協調。
田文華在庭審中供認,她是在今年5月中旬才獲知三鹿奶粉出現問題的,這也是下面的人報告給她的。
田文華說,當她得知這一消息後,馬上組織成立了由副總經理王玉良負責的技術攻關小組。通過技術小組的排查,確認該集團所生產的嬰幼兒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態氮」含量是國內外同類產品的1.5至6倍。
但由於當時對三聚氰胺這一物質不太熟悉,所以不敢肯定裡面含有什麼東西。王玉良說,由於去年我國曾發生過出口寵物食品致動物死亡的事件,有證據顯示寵物食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她當時也懷疑是三聚氰胺。
田文華說,三鹿集團將系列樣品送往多家檢測機構檢測,但都沒檢測出問題,都聲稱產品正常。
7月24日,三鹿將16批次嬰幼兒系列奶粉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當時考慮到產品的聲譽問題,三鹿並沒有向該中心說明是自己的成品,而僅表示是原料或其他東西。在送審過程中,三鹿集團還想方設法予以保密。
當時,全國有許多嬰幼兒因食用三鹿嬰幼兒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等嚴重疾患,部分嬰幼兒住院手術治療,甘肅等地還出現多例嬰幼兒死亡事件。
公訴方當庭出具的證據顯示,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有關人員對三鹿送檢的產品頗為吃驚,表示這種產品即使牲畜食用都會導致嚴重後果。
田文華說,8月1日下午5時許,她得到檢測報告: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15批次檢出了三聚氰胺。於是,她緊急召開了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進行商議,會議由當日下午6時一直開到第二天凌晨4時。
然而,正是由於這次會議錯判了形勢,並通過了一系列錯誤決議,讓三鹿集團走上了絕路。
田文華說,新西蘭恆天然公司在三鹿集團的董事要求召回產品,但參加會議的許多高管認為,召回產品會造成聲譽受損,於是決定以悄悄換回的方式取代召回。「當我們說了這一建議後,新西蘭方代表沒有反對,所以這個提議就通過了」。
杭志奇則在法庭上供述,在這次會議上,大家研討形勢認為,當時正處於奧運前夕,且消息洩露後將極大影響三鹿的聲譽,所以決定對奶製品中含三聚氰胺一事在擴大會議的範圍內嚴格予以保密,對外將三聚氰胺稱為「A物質」。
王玉良供認:「我們在化驗單上發現有「A物質」,「A物質」是什麼,「A物質」實際上就是三聚氰胺,為什麼這樣寫?我公司在檢驗時,發現奶粉中有三聚氰胺後,2008年8月1日,當晚召開了會議,會上,企業考慮到品牌的影響,田文華總經理要求已經知道的部門和人員不要再傳播了,所以在以後的化驗單上就出現了「A物質」或者不寫名稱只寫含量的現象,這也很正常。誰規定的三聚氰胺寫成「A物質」?集團公司沒有具體規定,可能是分層的實驗室或質檢部門自己規定的……」
問題奶被調轉入液態奶,知毒賣毒
作為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被告人吳聚生也聲稱,杭志奇在其後打電話把他叫進辦公室,要他將因「非乳蛋白態氮」檢測不合格而被加工三廠拒收的原奶轉送他處時,杭志奇也僅僅告知他原奶中含的是「A物質」,並表示這個物質屬於「非乳蛋白態氮」,對人體有害,但摻雜在液態奶中問題不大。
隨後幾天,三鹿集團的質檢中心研製出了檢測三聚氰胺的方法,但為了保密,三鹿集團還委託杭志奇的妻子代買相關設備,並在杭志奇妻子的公司由設備提供方培訓三鹿集團員工。
然而,由於當時臨近中秋節和國慶節,市場上對於奶製品的需求異常大,田文華說,即使開足馬力生產,三鹿集團也無法用不含三聚氰胺的奶換回已銷售出去的含三聚氰胺的奶。
在此情況下,8月13日,三鹿集團班子開會時,她拿出一份從新西蘭恆天然公司獲得的資料(原件是英文,但關鍵點已經被翻譯成中文),這是歐盟關於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標準,這個標準是一個人,按體重來衡量,每公斤每天耐受三聚氰胺的量是0.5毫克,如果將其換算成奶粉,那麼,每公斤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會有影響。
王玉良說,他在會議上表達了不同意見,認為歐盟的標準是20毫克的話,為慎重起見,還應該在這個標準上打個5折,於是班子決定,對已經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但到了後來,由於市場的需求量越來越大,這一標準又被放大到了15毫克。
會議還決定:調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產品換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產品,並逐步將含三聚氰胺的產品通過調換撤出市場。
經檢測和審計,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被告單位三鹿集團共生產含有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72個批次,總量904.2432噸;銷售含有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69個批次,總量813.737噸,銷售金額4756萬多元。
「如果不收,我們就將從此喪失這部分奶源」
不能不說,三鹿集團出事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惡性競爭。
田文華說,蒙牛、伊利等巨頭湧進河北省市場以後,奶源市場就越來越緊張了,尤其是從2003年下半年以後,她感覺公司奶源形勢日益嚴峻。
據瞭解,河北省是產值僅次於內蒙古的奶業大省,然而,由於奶源競爭激烈,惡性搶奶事件頻發,導致奶價一直高企不下。
河北省食品工業協會發佈的數據顯示,2008年第一季度,因為原奶收購價爭搶嚴重,導致今年一季度河北省液體乳及乳製品利潤總額同比下降49.02%,全行業64個企業中有23個出現虧損,虧損總額達4471萬元。
而三鹿高管這次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提起公訴,公訴方所提供的一個重要證據就是:在三鹿查出原奶有問題後,仍將原奶收購加工並銷售到市場上。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三鹿加工三廠主要生產嬰幼兒奶粉,毒奶粉事件出來後,加工三廠加大了對原奶的檢測力度,並在隨後的檢測中檢測出多批原奶含三聚氰胺,然而,雖然查出問題後,三鹿加工三廠主要產嬰幼兒奶粉拒收了這些奶站提供的原奶,但是,隨後,杭志奇卻授意吳聚生將這些奶轉至其他奶廠。
就這樣,先是有因「非乳蛋白態氮」檢測不合格而被加工三廠拒收的29噸多原奶被轉往行唐配送中心和新樂閔鎮配送中心,這兩個配送中心又先後向保定三鹿、加工二廠和三鹿樂時奶製品公司配送原奶180.89噸。
這些原奶與其他原奶混合後,進入了加工程序,分別生產出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態奶269噸多,且全部鋪向市場並且銷售完畢。
當被公訴方問及為什麼明知這些原奶有問題,三鹿公司仍然要收奶時,杭志奇說,沒有辦法,競爭實在太厲害了,如果我們不收,我們就將從此喪失這部分奶源。
吳聚生也說,如果三鹿拒收,這些原奶仍然會流到別的地方去。
王玉良也說,雖然在8月4日他們就研製出了三聚氰胺的檢測方法,但是該設備在各個分公司的配備並不均衡,主要生產嬰幼兒奶粉的加工三廠最早配備,其餘的地方,對奶源的控制並沒有那樣嚴格,同樣是基於市場壓力大:奶製品銷路好,原奶的供應卻時時感到緊迫。
吳聚生說,發現問題奶後,三鹿公司採取了「人盯奶廳」的辦法,就是每個奶站派駐工作人員進駐,監督產奶、收奶的全過程,以保證質量,公司甚至還直接租賃了幾個奶站,以控制奶源。當然,為了掩人耳目,他們打的是奧運的招牌,聲稱是為了奧運考慮要加強食品的監督。然而到了此時,事情已經無法彌補。
沉重的思考
田文華稱,8月1日,在她獲知三鹿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有15批次檢出三聚氰胺後,於8月2日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當地政府部門作了匯報。
8月29日,她再次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市政府。然而,市政府對此事卻遲遲未能作出反映。
在今天的庭審中,三鹿集團的辯護人也多次提出,田文華及時向政府部門匯報信息,說明三鹿集團在此事的反應上是迅速的,當地政府部門難辭其咎。
據媒體報道,此前,石家莊市一位王姓秘書長說,之所以石家莊市政府向上級遲報信息,以致釀成事態擴大到全國,該市市政府對此事很不敏感,另外更多地考慮了對企業的信任和支持。當時只是向媒體做了一些簡單說明。
據瞭解,三鹿是石家莊市數一數二的企業,其稅收佔到了該市財政收入的相當比例,所以當地政府部門在此事的處理出現了問題。
而事實上,企業和政府部門出現的問題也給當地造成了重大損害。12月31日晚,記者從庭審現場回住地途中,正好趕上出租車司機邵松超帶著妻兒回家。途中,他告訴記者,他6歲的兒子從1歲半就開始喝三鹿液態奶,「我兒子不愛喝水,就愛喝奶,他每天能喝1公斤奶,而且,他從1歲半就開始這樣喝,結果在三鹿出事後,去醫院檢查,查出了腎積水。」
邵松超說,這還是最近幾次的檢查結果,醫院要求他們過10多天以後再去檢查。
「這些人太邪惡了,連小孩子吃的東西都敢摻這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兒,也不知道他們的心是怎麼長的。」邵松超的妻子氣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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