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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廣州1月8日報道,毗鄰港澳是珠三角地區經濟發展的突出優勢,《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為珠三角與港澳的合作提供了更廣泛、更深入的指引。
珠三角將推進與港澳地區的重大基礎設施對接。《綱要》支持珠三角與港澳在城市規劃、軌道交通網絡、信息網絡、能源基礎網絡、城市供水等方面進行對接。具體包括加快建設廣深港客運專線,盡快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銜接深港的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積極推進深港空港合作等項目。支持廣東省與港澳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優化「144小時便利免簽證」。
進一步加強產業合作,全力支持在珠三角地區的港澳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向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實現轉型升級。支持粵港澳合作發展服務業,加大開展銀行、證券、會計、法律、教育等領域從業資格互認工作力度,為服務業發展創造條件;規劃建設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後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珠澳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
為了向到內地工作的港澳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綱要鼓勵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知識產權等方面展開合作,建立勞動關係協調合作機制,共同建立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鼓勵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支持合作推行清潔能源政策,逐步實現統一採用優於全國其他地區的汽車燃料、船舶燃油與排放標準,力爭改善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量。鼓勵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與港澳共同編製區域合作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