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社石家莊一月二十二日報道,二十二日下午,三鹿事件系列刑案在此間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對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八年和五年。
同日,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被判處死刑、張彥章被判處無期徒刑;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被判處死刑、耿金珠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傑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薛建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張彥軍、肖玉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五年。
此間官方稱,三鹿集團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等奶製品流入全國市場後,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據中國衛生部統計,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導致二十九萬餘名嬰幼兒出現泌尿系統異常,其中六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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