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9日上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2009年,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行使職權,著力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著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著力保障憲法和法律有效實施,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吳邦國說,黨中央明確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今年是實現這個目標的關鍵一年。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努力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上邁出決定性步伐。
一要抓緊制定和修改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繼續完善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立法。要加強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加強立法調研和科學論證,廣泛凝聚共識,提高立法質量。
二要完成法律清理工作。我國現行有效的231件法律中,有的法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去年常委會組織部署了對現行法律的清理工作,今年要完成這項工作。要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有關方面提出的清理意見,區分輕重緩急,採取修改、廢止、解釋、配套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理,促進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與和諧。
吳邦國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到十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以憲法為核心,以涵蓋7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3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不斷推進,文化生活的豐富多彩,和諧社會的積極構建,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課題新要求,立法任務依然繁重。
吳邦國強調說,我們的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形成並完善法律體系過程中,必須把握好以下四點: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體系來套我們的法律體系。外國法律體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我們不搞;外國法律體系中沒有的法律,但我國現實生活需要的,要及時制定。二是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是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用法律來規範尚不具備條件的,可依法制定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時再制定法律;對一些地方事務和具有民族地區特點的事項,可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進行規範。三是要區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調整手段的關係,需要用法律調整的才通過立法來規範,以更好地發揮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們的法律體系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本身就有一個與時俱進的問題,需要適應客觀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加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