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艷照門」案控辯雙方律師今日早上,在觀塘法院進行結案陳詞,初步定在下星期宣判。
據中新網引述港媒報道,控方指,兩名家品店女職員證供可信,雖然口供有出入,但指如果兩人口供完全一樣,反而可能會是夾口供。至於被告史可雋的計算機店同事謝立翹,控方指他誠實可靠。
被告史可雋(23歲)被控於2006年1月1日至約於6月8日期間,為使自己或他人獲益,三度不誠實取用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