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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軍航空兵發展歷程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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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殲-6戰機編隊

【文匯專訊】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海軍航空兵就已經出現,並在海戰中初露鋒芒。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海軍航空兵更是充分顯示了其強大的威力。據統計,二戰中各參戰國損失艦船的53%是由海軍航空兵用航空魚雷和航空炸彈擊沉的,特別是太平洋海戰更是幾乎成為了海軍航空兵獨步的舞台。二戰的海戰經驗表明沒有制空權就沒有制海權,制空權對海上戰爭的勝敗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中國是一個有著很長海岸線和廣闊領海面積的大國,但舊中國卻長期處於有海無防的窘迫境地。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國家非常重視海軍的建設,花大力氣重建海軍艦艇部隊,同時也開始籌建海軍航空兵。1952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航空部正式成立,頓星雲任司令員。1952年7月,海軍在上海虹橋機場組建了海軍航空兵第一師,下轄一個魚雷轟炸機團和一個殲擊機團。分別裝備蘇製圖-2活塞式轟炸機和拉-9活塞式殲擊機,第二年又改裝了拉-11殲擊機,海軍航空兵第一師的成立標誌著新中國海軍的第一支航空兵戰鬥部隊開始擔負作戰使命。海軍航空兵組建50多年以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部隊的武器裝備在初建時期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壯大。目前海軍航空兵已擁有超音速殲擊機、強擊機、轟炸機、導彈攻擊機、偵察機、海上巡邏機、艦載直升機、運輸機、水上飛機等多種機型,成為保衛海空的一支重要力量。

殲擊機

殲擊機作為海軍航空兵的一種最重要的機種,從建立之初到現在走過了從活塞式殲擊機向噴氣式發展、從輕型殲擊機向中型和重型發展、從機載設備簡單的晝間殲擊機向設備複雜的全天候殲擊機發展,從作戰半徑較短向作戰半徑較大發展以及從機炮為主要武器轉變為以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的發展歷程。海航最早服役的拉-9和拉-11儘管算是二戰末期性能最好的戰鬥機之一,但畢竟都是活塞式飛機,其飛行性能在進入50年代後已顯落伍,而此時世界上其他海軍強國的海軍航空兵都已完成了由活塞式向噴氣式戰鬥機的轉變。

從蘇聯購買現成的作戰飛機只能解決一時之需,並要花費大量當時緊缺的外匯,而要建立一個強大的空軍和一個強大的海軍,實現空軍和海軍航空兵飛機裝備的自給和自主發展,就必須建立起自己獨立的航空工業。因此在建國後不久,中國就開始在蘇聯的援助下進行大規模的航空工業建設。為了讓空海軍早日裝備上國產飛機,在瀋陽飛機製造廠尚未完全建成之際,中國航空工業就已經開始仿製比「米格」-15性能更好的「米格」-17殲擊機。之後隨著國產殲-5飛機開始在海航部隊大批服役,逐漸取代了活塞式殲擊機,成為海航裝備的第一批國產噴氣式殲擊機。

60年代中期以後,仿製「米格」-19的殲-6超音速殲擊機也開始進入海航服役並大量裝備。在立足國內原材料和製造能力的基礎上仿製成功的殲-6飛機滿足了海軍航空兵提高裝備技術水平的迫切需要,使中國海軍航空兵完成了從亞音速殲擊機到超音速殲擊機的跨越,擺脫了對蘇聯進口殲擊機的完全依賴,並在後來的多次空戰中取得了不凡的戰果。殲-5和殲-6飛機都採用後掠梯形翼,殲-5的機翼後掠角為45°,殲-6增大到55°,更大的後掠角推遲了機翼表面激波的產生。而裝有帶加力燃燒室的渦輪噴氣發動機具有大的推重比,也使殲擊機的飛行速度超過音速成為了可能。

而隨著仿製「米格」-21飛機的成功,三角翼的殲-7具有更好的高空高速性能,最大飛行速度達到了2倍音速,使海軍航空兵的裝備技術水平躍上了新的台階。這些飛機以航空機炮為主要武器,配以簡單的光學瞄準具進行瞄準射擊,殲-7還首次裝備了紅外制導空空導彈,能夠在更遠的距離上對敵機目標進行攻擊。飛機的機載設備則主要是通信電台、高度表、無線電羅盤以及簡單的敵我識別器等,設備的數量較少,技術水平也低,僅能滿足晝間飛行作戰的需要。主要的作戰方式則是近距格鬥以及尾追攻擊。由於受飛機的載油量、通信技術以及對海上目標的探測識別等多方面的局限,海航的這些殲擊機只能主要用於海軍基地的防空以及沿海地區上空制空權的爭奪,無法滿足掩護作戰艦艇外海出擊或轟炸機進行海上遠程打擊的需要。

20世紀60年代以來,通過引進蘇聯的殲擊機進行仿製生產,不僅提高了空海軍的空中作戰能力,而且使中國航空工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這也為自行研製性能更好的殲擊機打下了必要的基礎。1964年,在對引進的「米格」-21飛機進行系統的技術摸透的基礎上,中國開始了自行設計比「米格」-21性能更好的殲-8飛機。

針對當時「米格」-21飛機存在的機內載油量少導致作戰半徑過小、沒有安裝雷達缺乏自主搜索探測目標的能力、只安裝1門機炮和掛載2枚空空導彈致使攻擊火力弱等缺陷,提出在「米格」-21的基礎上自行設計一種飛得更高更快、作戰半徑更大、機載武器火力更強並能夠全天候作戰的新型殲擊機。殲-8飛機並不是在「米格」-21或殲-7基礎上簡單地進行等比例放大而成的,而是在保持殲-7氣動總體佈局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根據當時所掌握的技術並結合性能指標的要求對其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進,設計方案也是經過大量的風洞吹風最終優選出來的。殲-8採用加大機翼後掠角、相對厚度較薄的高速翼型、機翼前緣扭轉、低置的水平尾翼、進氣錐無級調節等技術措施,減小了飛機的超音速飛行阻力,2台大推力的「渦噴」-7甲型發動機提高了飛機的推重比,在擁有更快速度和更高昇限的同時仍能具有好於「米格」-21的機動性。更大的機體得以裝載更多的燃油,大幅提高了飛機的作戰半徑。同時殲-8飛機也沒有受到當時國外流行的「取消航空機炮」思潮的影響,而是採取了導彈和機炮並重的武器配置方案,在之後多次局部戰爭的實戰經驗也證明這種選擇的正確性。2門固定機炮和4枚空空導彈的武器配置也使得殲-8飛機擁有了更強的作戰火力,服役後成為了當時海軍航空兵裡性能最好的殲擊機。

由於火控雷達研製的拖延,使得殲-8飛機在交付部隊使用時並沒有能夠具備原先設想的全天候作戰能力,這無疑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缺陷,無法發揮飛機應有的戰鬥力。特別是海軍航空兵由於主要在遠離基地的海上進行作戰,難以得到及時的地面指揮和空情支持,特定的作戰環境要求殲擊機必須配備能夠實現遠距離搜索的火控雷達以及完善的通信和導航設備,保證無論在白天還是夜晚,簡單氣象條件還是複雜氣象條件下都能獨立完成作戰任務。

而隨著艦載導彈武器的實用化,敵方艦艇可以在離海岸很遠的地方實施打擊,這就勢必要求近岸防空範圍要向更遠的海上推進,海航的殲擊機越來越多地要擔負遠離基地的空中巡邏警戒和攔截的任務,這就對殲擊機的航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0年代中期,中國在殲-8白晝型和全天候型飛機的基礎上研製出了作戰性能更好的殲-8Ⅱ型飛機,改機頭進氣方式為兩側進氣,機頭空間騰出來安裝大直徑天線的機載火控雷達,完善的機載設備使飛機具備了良好的全天候作戰性能,整機的綜合技術水平有了大的提高。

而進一步加裝了空中加油設備的殲-8D型飛機,在加油機的配合下也滿足了海軍航空兵抵達南沙群島上空進行戰鬥巡邏的航程要求。航程與作戰效能大幅提升的殲-8D型機進入中國海軍航空兵服役後,使之終於具備了保衛南海權益的實質性空中作戰手段。同時殲-8D與「轟油」-6加油機配合還可以為攜帶空艦導彈或航空炸彈的海軍遠程轟炸機進行伴隨護航,進一步擴大海軍航空兵的攻擊能力和範圍,對周邊國家海軍進行有效的威懾。

殲-7飛機作為中國海軍航空兵的另一種主力殲擊機,在此期間也沒有停止發展改進,先後改型研製出殲-7HH、殲-7EH等海軍型號裝備海航部隊,替換了已經陳舊的殲-6和殲-7的早期型號。殲-7EH通過採用雙三角翼、增加前後緣機動襟翼和增大發動機推力等措施,飛機的機動性能有了長足的進步,配裝可全向攻擊的近距格鬥導彈後使作戰效能有了質的提升,而相對低廉的價格優勢又可以滿足海軍航空兵在飛機裝備數量上的需求。

當然限於整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國內航空工業技術水平以及對海軍航空兵作戰地位的認識,中國海軍航空兵的殲擊機發展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並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與空軍相比海軍航空兵一直處於次要地位,只能是空軍裝備什麼殲擊機海航也跟著裝備什麼殲擊機。無論是在50、60年代還是在90年代,在引進國外的先進殲擊機時都是優先裝備空軍,海航則一般要等到國產仿製型號出來才開始裝備。而中國航空工業在殲擊機的仿製和自主研製方面也一直是以滿足空軍的戰技術要求為主,對海航飛機的一些特殊要求往往無法顧及,只能進行一些諸如增強防腐性等少量必要的改進,這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海軍航空兵整體戰鬥力的提高。

隨著近些年來對海洋權益的日益重視,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國家開始加大了對海軍的投入,這也為海軍航空兵的裝備發展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保證和良好的機遇。一批又一批的新型作戰飛機陸續裝備到海航部隊,裝備的現代化程度逐步提高,從國外購置的蘇-30等先進作戰飛機幾乎是緊跟著空軍之後進入海航服役,進一步縮短了與世界海軍強國在航空武器裝備上的差距。

轟炸機

作為海軍航空兵對地對海攻擊的主要力量,海航也非常重視轟炸機的發展。事實上中國海軍航空兵的第一支作戰部隊就裝備了圖-2轟炸機,但由於圖-2是一種活塞式轟炸機,飛行速度較慢,機動能力和生存自衛能力都很差,朝鮮戰爭中志願軍空軍在轟炸大和島、小和島的空襲作戰行動中遭受了慘重的損失,多架圖-2轟炸機被美軍的F-86噴氣式戰鬥機擊落。血的教訓證明圖-2轟炸機在噴氣式戰鬥機面前幾乎沒有任何抵擋之力,必須盡快用噴氣式轟炸機來替代笨拙的活塞式轟炸機。

因此此役之後中國立刻向蘇聯提出購買當時非常先進的「伊爾」-28噴氣式轟炸機,首批60架「伊爾」-28飛機於1952年10月交付中國。隨著「伊爾」-28轟炸機的到來,中國走到了與國外同類飛機在技術水平上最接近的一刻。這種結構簡單、性能良好的雙發輕型轟炸機具有和當時大多數服役的主力噴氣式殲擊機幾乎相當的飛行速度,能夠更快地抵達戰區並在轟炸目標後更快地脫離地面的防空火力可能的打擊範圍,其戰場生存性是當時低速活塞式轟炸機所不能比擬的,因此受到了中國空海軍的歡迎。60年代,中蘇關係徹底破裂,已經具備了一定技術水平的中國航空工業就開始自行仿製該機,並在原機的基礎上結合國內的實際情況以及「伊爾」-28在部隊使用過程中所發現的缺點,對原機的機翼、機身尾段、機頭罩、輸彈導軌都進行了不少的更改,換裝了增大推力的發動機,國產轟-5的戰術技術性能比「伊爾」-28有了一定的提高。轟-5仿製成功後投入了大批量生產,成為了整個70年代海航轟炸力量的中堅。

轟-5飛機主要採用的是水平轟炸方式,攜帶常規炸彈飛臨敵方目標上空進行轟炸,但隨著地面防空能力的增強,亞音速轟炸機編隊在配備有火控雷達的高射炮和地空導彈的地面防空火力面前仍將遭受無法承受的損失,導致作戰效能差而逐漸失去了實戰價值,因此海軍航空兵開始轉向採用強擊機這種戰術攻擊飛機來取代亞音速輕型轟炸機的攻擊任務。強擊機主要使用火箭彈、航空炸彈從低空或超低空對敵方的地面防禦工事、前線機場、近海艦艇等地面、海上以及海岸灘頭目標進行攻擊,由於具有良好的低空飛行性能,較強的對地攻擊火力,加上在機體要害部位設有防護裝甲,因此特別適合執行對地面獨立點狀目標打擊和對地面作戰部隊進行空中支援的任務。

強-5是在國產殲-6飛機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在汲取「米格」-19的技術和國內「伊爾」-10強擊機使用經驗的基礎上加以創新,其中不少獨特新穎的結構後來也被國內研製其他新型飛機所借鑒,是中國設計的比較成功的作戰飛機之一。強-5飛機將機頭進氣方式改為兩側進氣方式,採用尖削的錐形機頭擴大了飛行員的對地攻擊瞄準視界,安裝有防彈玻璃和防彈鋼板以保護飛行員和燃油箱等機上重要系統,能夠抵禦敵方對空輕武器的射擊,增強了飛機低空攻擊的生存能力。按跨音速面積率設計蜂腰機身降低了跨音速飛行阻力,針對強擊機的戰技術要求採用了較大面積的機翼並減小了後掠角,從而改善了升力特性,面積較大的水平尾翼也增加了飛機的縱向穩定性,良好的低空操縱性保證了飛機能夠在低空準確攻擊目標。強-5飛機可攜帶多種空對地武器以多種方式實施攻擊,僅在機身內部炸彈艙攜帶炸彈的情況下可以超音速突防,大大增加了地面防空火力的射擊難度,可以進一步提高戰場生存性。

考慮到海航作戰的特殊要求,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強-5主要是加大了航程的強-5Ⅰ型飛機。該機對飛機武器外掛、起落架系統、油箱及供油系統進行了一系列改進,並增設了海上救生系統,更換了增大推力的「渦噴」-6甲Ⅲ型發動機,增加了載彈量以適應海軍航空兵單次出動可能會攻擊更多目標的要求。

但由於轟-5和強-5飛機的作戰半徑都很有限,因而無法實現對遠海敵方艦艇或島嶼陣地的攻擊。而後來仿製圖-16而成的轟-6飛機的航程則較大,轟-6也就成為了海軍航空兵唯一的遠距攻擊手段,而後掠翼也使轟-6的飛行速度較轟-5更快,可以更快抵達戰區並更有利於突防的成功。

海航轟-6轟炸機的戰術運用與轟-5轟炸機大致相仿,也是採用飛臨敵方目標上空進行水平轟炸的方式,但攻擊重點是在戰略上具有更為重要意義的陸上或島上目標以及大型水面艦艇。80年代初轟-6又進一步改善了轟炸和領航設備的自動化程度,加裝了國產第二代自動領航轟炸系統,有效地提高了轟炸機的遠距作戰效能。但與轟-5轟炸機所遇到的問題一樣,面對日益強大的防空火力,轟-6飛機的戰場生存性也是不容樂觀的,轟炸機常規轟炸方式已經無法滿足海軍航空兵的作戰要求了。

對於敵方的水面艦艇,60年代的中國海軍航空兵仍然沿襲著二戰期間飛機空投魚雷的攻擊方法,轟-5轟炸機的機身內部有較大的彈倉,有足夠的空間裝載魚雷,於是一部分轟-5飛機被改裝作為魚雷載機來使用,成為當時海軍航空兵空對艦最主要的打擊手段。除了轟-5飛機外,強-5飛機也曾嘗試改裝魚雷載機,但由於機身彈倉太小,只能在機翼下各掛載一枚魚雷,後由於所裝備的多功能火控雷達和其他機載設備一直達不到技術要求,強-5魚雷機最終未能裝備海航部隊。

從60年代以後各國艦艇的防空能力已經大大增強,甚至出現了以負責艦隊防空任務為主的防空艦,而從飛機上空投射的魚雷射程又比較短,攜帶魚雷後轟炸機或攻擊機的飛行機動性大幅下降,尚未進入魚雷射程之前就將遭到艦載防空火力的猛烈回擊,載機的生存能力非常低下,因此近距投放魚雷進行空對艦攻擊已經沒有太多的實戰意義了。無論是轟-5採用高亞音速中高空突防,還是強-5採用高亞音速低空突防,都將難以突破敵方水面艦艇編隊由速射高射艦炮和艦空導彈組成的內外圈防空火力網的攔射封鎖,即使採用多批次大機群出動也很難保證轟炸攻擊任務的實現,如何在保證載機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成功進行反艦攻擊成為了海軍航空兵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從60年代末開始,中國海軍開始掌握反艦導彈技術,實現了在敵方艦艇防禦火力範圍以外的遠距打擊能力,這種射程遠、速度高、威力大的新型海戰武器也導致了海軍作戰模式的重大轉變。當時傳統的艦上對空防禦武器幾乎難以成功攔截反艦導彈,而缺乏防空武器系統的中小型艦艇在受到反艦導彈攻擊時更是難有生存機會。由於空艦導彈的射程較大,掛載空艦導彈的飛機能夠在較遠距離上對目標進行多次反覆攻擊,直到導彈射完或敵艦沉沒,而載機則無需擔心遭到艦艇防空火力的攻擊。再加上飛機的速度高、航程大、不受海況條件的限制,機載雷達可以比艦載雷達在更遠的距離上探測到目標,並可多架飛機同時發射多枚導彈從不同方向攻擊敵艦目標以提高命中率和增大敵艦防禦的難度,因而飛機成為了發射反艦導彈的最佳平台。

中國從60年代中期開始研製空艦導彈和導彈載機,之後曾經設想在強-5飛機上掛載空艦導彈,但由於國產早期的空艦導彈的體積和重量都很大,強-5飛機難以承載,於是轉向體積更大、載彈量更大、航程更遠的轟-6轟炸機。

轟-6丁作為服役的第一代空艦導彈載機,可掛載2枚威力很大的「鷹擊」-6型空艦導彈,大大增強海軍航空兵的反艦能力,使海航的打擊範圍有了顯著的擴大。但由於轟-6是一種高亞音速轟炸機,儘管具備了一定的反艦攻擊能力,但自身的生存能力和攻擊能力也還是有限的,中國海軍航空兵仍迫切需要更好的導彈載機以及更為輕量化的空艦導彈。因此在轟-6導彈載機繼續改進的同時,又開始研製「殲轟」-7殲擊轟炸機。

作為中國第一個完全獨立研製成功的並具備現代化機型特徵的殲擊轟炸機,「殲轟」-7飛機綜合了當時國內航空技術發展的眾多成果,使飛機在具有大的載彈量的同時仍然擁有良好的機動性,在必要情況下能夠與敵方戰鬥機展開空戰,攻擊和生存能力都是此前的轟-5和強-5飛機所不能比擬的。「殲轟」-7的機翼下可掛載4枚體積小、重量輕、制導精度較高並具有良好抗干擾能力的「鷹擊」-8型空艦導彈,可以進行超音速低空突防,容易達成對敵艦攻擊的突然性。飛機上配備有多功能火控雷達,具備攔截、對地/對海攻擊、輔助導航等多種工作模式,能夠更精確地引導飛機對目標實施攻擊。「殲轟」-7的機體較大,內部載油量也較多,打擊範圍可以向更遠的外海延伸,裝備後使中國海軍航空兵的遠距離精確打擊、跨區域機動、對地/對海突防能力都有了顯著的提高。

建設一支具備強大打擊能力的現代化海軍是保衛國家安全和維護海洋權益的根本保障,50年來中國海軍航空兵一直沒有停止發展的腳步,航空裝備水平也有了質的飛躍。而面對新世紀海洋的挑戰,未來的中國海軍仍將會非常重視海軍航空兵的發展,裝備的技術水平和作戰能力也將會進一步提升,中國海軍航空兵也將隨著海軍作戰艦艇從近海飛向遠洋。(現代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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