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駐天津記者張超13日電,記者從天津市臺灣事務辦公室獲悉,為支持台資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天津市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已於近日公佈實施。
具體內容為包括:1.支持台資企業貸款融資。協調各商業銀行向台資企業增加貸款,支持貸款擔保機構為台資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設立1000萬元台資企業貸款補助資金,支持台資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2.支持台資企業上市融資,享受天津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鼓勵台資企業設立金融機構,支持經批准的台資企業參股天津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機構,或在天津設立機構。鼓勵台資設立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保理公司和經營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鼓勵天津機構出資入股。3.支持台資企業新型產業。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環保、節能、降耗、減排、低碳和循環經濟、高新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享受天津的各項優惠政策。支持在市和區縣的經濟功能區和產業區內興建臺灣產業園區,享受天津支持區縣示範工業園區的有關政策。4.促進津台農業合作。支持漢沽區中心漁港設立臺灣農漁產品北方銷售展示中心。鼓勵台資企業建立臺灣鮮活農漁產品深加工基地和銷售網絡。5.促進重大項目投資。積極承接臺灣產業轉移,鼓勵台商投資高端化、高質化和高新化產業項目。對台資企業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政策。6.協助台資企業拓展市場。向台資企業提供工商、稅收、勞動、保險和產品、市場等方面的資訊和服務。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和招投標。對符合規定的台資企業的商品、勞務、服務、產品等,納入天津市政府採購範圍。7.積極引進臺灣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專家學者、工程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等來津發展,享受天津吸引境外人才的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在津從事律師、醫師、會計師和建築師等職業。鼓勵臺灣同胞在天津購房。8.優化環境搞好服務。貫徹落實「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持台資企業和臺灣同業協會發展,調整完善政策制度措施,不斷優化商務發展環境,切實提高政府服務效率,為台資企業和臺灣同胞興業、置產、就學、生活和往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