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前央視名嘴方宏進的「欠款門」並未因他的「澄清」聲明而「關門」。相反,方宏進奮起反擊。其代理律師莫少平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隆堯警方應將其代企業追討的120萬退還給方宏進的公司。同時,莫少平還指出,方宏進可能還要求華龍公司支付相應的廣告費。另外,莫少平還替方宏進澄清:他還沒離婚。
律師表態:
考慮要警方退120萬
在方宏進捲入與華龍公司的經濟糾紛並被捕的消息曝光後,方宏進前天授權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發佈了律師授權聲明書,希望隆堯縣公安局盡快撤銷案件,解除對自己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同時表明保留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那方宏進的取保候審昨天有沒有得到解除?為此,記者昨天致電方宏進律師莫少平瞭解相關情況。莫律師表示:「還沒,還沒有收到他們(隆堯警方)的任何回復。」而是否隆堯警方銷案後,方宏進就不再追究相關責任,莫律師表示:「這個可以考慮。」但莫律師也認為,隆堯警方如撤案就面臨一個法律障礙。「這就意味著你(隆堯警方,下同)做錯了。那你代企業追的這120萬欠款就應該退還給方宏進的公司(北京澳衛時代廣告公司),因為當時你是以這個名義(拘留澳衛時代公司副經理溫東明而要求還款),不交錢就不放溫東明。」
至於警方銷案後,方宏進是否會考慮不要求退款,莫律師表示:「這不是不可以考慮,但需要聽方宏進的意見。」
華龍應補繳廣告費
方宏進前天的聲明還提到一個情況。由於澳衛公司和華龍公司約定播出的《候機大廳》未能播出,澳衛公司於2007年5月在央視二套《歡樂家庭》欄目貼片廣告時段中,為華龍公司兩款今麥郎產品播出共計50分鐘廣告,按央視公開報價,該組廣告價格為252萬元人民幣。這證明了方宏進的確有給華龍公司補償。而上海城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呂軍認為,方宏進或央視有權要求華龍公司支付這筆廣告費。
那方宏進是否會要求華龍公司支付這筆廣告費?莫少平給出肯定的答案。「這是下一步的事,原來我們就是要(這筆款)的。只是現在要先把這個涉嫌『刑事詐騙』的案子解決掉,下一步再說。我們已經播了廣告,本來是想和華龍公司協商是不是可以不要這100萬,在協商過程中就抓人了。」來源:天天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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