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一名高級調查官被控接受中國女郎的性賄賂,案經審訊,法官認為控方證據確鑿,裁決他罪成,11日判他坐牢8個月。
被告莊忠文(60歲)已婚,有三個兒子,他在移民與關卡局工作超過30年,曾獲得不少表揚獎狀,他在2007年6月21日被令暫時停職。
被告面對五項受賄控狀,指他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之間,五次在芽籠17巷的一家旅店,接受中國女子李艷秀(36歲)的免費性服務,作為協助她延長特別准證的條件。
此外,他面對一項妨礙調查人員查案的控狀,指他在2007年5月初指示李艷秀刪除兩人之間的手機簡訊內容,囑咐她不要對查案人員透露兩人之間的性關係。
案件今年5月審訊,控方傳召6名證人供證,包括李艷秀。李艷秀是在2006年7月使用別人的護照入境,被逮捕後還押監禁,後來被定罪,被判監4個月。
李艷秀供稱,當她還押監獄期間,被告為她錄口供,答應幫她追討一筆3000元的債務。後來,被告要她成為他的女友,她不清楚被告的真正意圖。
當她出獄後,被告聲稱需要她繼續留在新加坡,以便協助調查一起案件,然後發給她特別准證。
後來,被告約她見面,聲稱自己是單身漢,要和她上床,被告還答應照顧她和家人。她很感激被告協助她更新特別准證,並且討回3000元,答應了被告的要求。
李艷秀說,她不是為了錢或者愛被告而跟被告發生性關係。如果被告不是移民官員,可以協助她延長准證,她才不會跟被告上床。
後來,貪污調查局介入調查,她被叫去問話前兩天,被告叫她刪除兩人之間的手機簡訊內容,以免把他牽連在內。
被告在答辯時則指李艷秀是妓女,兩人之間是金錢交易,而他叫李艷秀刪除簡訊是不想讓妻子知道兩人的關係。
被告聲稱經常幫助那些持特別准證者,買食物給他們,幫他們付房租。他聲稱曾借李艷秀200元付房租。
主控官:被告撒謊
被告說,他和李艷秀之間純粹是金錢交易,他通常會預先付款,再與她上床。他和李艷秀之間並沒有愛情,李艷秀也不是為了報答他而跟他上床。
主控官在書面結案陳詞中指出,李艷秀是個誠實的證人,她的證詞一致。她聲稱與被告上床不是為了錢,而她對被告沒感覺,她純粹為了報答被告。
反觀被告,證詞前後矛盾,有不同版本,一時說與李艷秀之間是金錢交易,一時說因為愛李艷秀,一時說跟她進行性交易,以便她能在新加坡生活。被告的不同說法,顯示他在撒謊。
唐錦春律師為被告求情說,被告喜歡李艷秀,他給錢她,在經濟上支持她,他以為這樣做沒有錯,沒想卻觸犯法律,他後悔萬分。(人名系譯音)
|